市发改审备字〔2016〕13号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晋中供电公司:
你单位晋中供电发展〔2016〕14号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第一类鼓励类,第五条新能源的政策规定,依据《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及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项目规模指标的通知》(晋发改新能源发〔2014〕1006号)和《山西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细则》(晋发改新能源发〔2015〕999号)的有关要求,予以备案。
项目名称:晋中市2016年第四批个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左权县。
建设规模:178KW(详见附件)。
主要建设内容:在自有合法住宅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及附属配套设施。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40.15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该项目备案证有效期24个月。
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9日
上一篇: 寻求土壤修复的“正确打开方式”
下一篇: 顺风清洁能源贱卖光伏电站 转型之路受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