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中称,计划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关键词1 电价
推动实施居民用电峰谷电价政策
《意见》中提到,今后将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合理制定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逐步形成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推动实施居民用电峰谷电价政策。在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之前,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和标杆电价体系,推进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直购电市场化交易,使电力价格更好反映市场需求和成本变化。
关键词2 油气价
及时放开成品油价格
完善成品油、天然气价格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时放开成品油价格。全面理顺天然气价格,积极推进非居民用气市场化交易,适时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全面推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择机理顺居民用气价格。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机制,合理制定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
关键词3 水价
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城市非居民用水逐步推行计划定额管理,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关键词4 供热
推进供热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今后将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及时反映煤炭价格和成本变化情况,加强供热中间环节成本监管,保持价格相对稳定,理顺煤炭、热力价格关系。推进供热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合理确定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完善价格政策,促进采用“电采暖”“煤改气”和“生物质燃料”等清洁能源供热。
关键词5 交通
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
逐步放开地方铁路运输竞争性领域价格,放开社会资本投资控股新建地方铁路货物运价和客运专线旅客票价。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出租车运价政策,建立健全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以及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办法。
关键词6 教育
扩大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试点
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收学杂费;公办幼儿园、高中(含中职)、高等学校学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学杂费,率先在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实行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完善高中教育收费政策。扩大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试点,条件成熟后适时在全省高校全面实施;完善高等学校收费形成机制,促进教育资源优化配置,鼓励优势学科、特色专业优先创新发展;择机放开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取消部分教育收费备案规定。依法有序推进民办教育收费市场化改革,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自主定价,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除中小学学历教育实行政府定价外,按市场化方向逐步放开。
关键词7 医疗
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
合理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检验项目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等项目价格,同步强化价格、医保等相关政策衔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放开公立医疗机构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服务项目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支付标准。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市场调节价格政策。
关键词8 养老
依法对特困供养老人免费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对特困供养老人免费,对其他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其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他养老机构服务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殡葬基本服务、延伸服务和公益性公墓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它公墓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分类推进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改革,区分不同类型景区、游览服务特点,实行不同价格管理形式。(记者 陆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