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此前出现较严重限电问题的十多个省份,在制定各地年度发电计划时,明确风电、光伏项目的发电量,并严格执行文件中规定的各地年度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
“我们有自己现实的困难,近一两年都完不成文件中规定的数字。”甘肃省一位政府部门的人士告诉记者。
闻名全国的“风电三峡”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就位于甘肃,甘肃还拥有大型的光伏地面电站。截至2015年底,甘肃省风电装机位居全国第三,光伏装机位列全国第一。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甘肃的弃风率已经由2015年的39%上升到2016年一季度的48%,弃光率则由2015年的31%上升到2016年一季度的39%。
如此高的弃风、弃光限电比率,当地新能源开发企业备感压力。这些企业抓住《通知》当作救命稻草,寄望能够缓解限电局面,这种情绪同样存在于文件提及的十几个省份的新能源企业中。然而希望和失望并存。一些企业也从当地政府官员那里听到了类似上述甘肃省官员的回答。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负责《通知》的起草工作。其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确很可能短期无法全部达到预期,但可以使目前不断恶化的弃风、弃光现象得到一定遏制。
“至少不要比现在更糟糕了。”他说。目前,各省份对于传统能源发电都给予一定的计划电量,加之国家批复的标杆电价,形成事实上的保障性收购;而风电和光伏虽然有《可再生能源法》规定要优先上网和全额消纳,但目前只有国家批复的标杆电价,却没有计划电量做保障。新能源业内人士认为,在发电计划没有完全放开的阶段,风电、光伏除非也参与到“计划”中,否则就是“死路一条”。
弃风弃光愈演愈烈
甘肃弃风弃光加剧现象并不孤立。国家能源局公布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风电弃风率达到15%,成为中国有史以来弃风最严重的年份,而2016年一季度弃风率继续攀升至26%。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表示,2015年的弃风电量合计约350亿千瓦时,直接经济损失约180亿元,这意味着全年的弃风损失几乎抵消了2015年全年风电新增装机的社会经济效益。
光伏项目的弃光现象也在恶化。甘肃、新疆两地是全国弃光最严重的省份,这两地2016年一季度弃光率分别达到39%和52%,明显高于2015年底的31%和26%。
《通知》中划定的地区,是在2015年发生显著弃风、弃光的省份,主要集中在“三北”地区。其中涉及风电的有东北三省(黑龙江、吉林、辽宁)、西北三省份(新疆、甘肃、宁夏)以及华北三省份(内蒙古、河北、山西);涉及光伏项目的包含了上述九省份,并增加了西北地区的青海和陕西。
以西北五省份为例,这些地方电力消纳能力对比东部经济发达省份来说十分有限,但风、光资源却十分丰富。一位业内专家表示,风电、光伏发展过程中,这些地区的政府更多将可再生能源发电作为投资项目看待,单纯注重招商引资,并未对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进行合理预测和安排,于是项目上马规模大、速度快,最终消纳成为难题。
截至2015年底,西北电网总装机容量1.9亿千瓦,其中风电、光伏装机为5616万千瓦,占总装机比例的29.5%,是全国新能源装机规模最大的区域电网。但2015年全年,西北新能源弃电电量207.5亿千瓦时,其中弃风率30.58%、弃光率17.58%。而同期全国的平均弃风、弃光率约为15%和12%。2016年前五个月,西北五省份弃风、弃光的比例进一步上升,分别达到了39.6%和22.2%。
即便面临如此严峻的消纳形式,西北地区的风电、光伏新增装机仍在延续。财新记者了解到,甘肃省在2016年即将并网的风电、光伏在建项目或将达到100万千瓦。
6月3日,在陕西西安召开的西北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研讨会上,西北电网公司交易中心主任陈天恩表示:公司预测,到2016年年底,西北五省份新能源弃电约400亿千瓦时,将比2015年翻1倍。
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是大型新能源开发企业,其2015年财报显示,公司风电板块利润较上年减少了0.54亿元,主要原因是受西北区域限电的影响,售电量减少了5.5亿千瓦时。
中国电力新能源在甘肃拥有超过1000万千瓦的风电装机,占企业装机总量超过40%。2015年该企业在甘肃省的七个风电项目中有四个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为1040小时左右,一个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为1195小时,均远远低于《通知》中规定的甘肃风电最低保障年利用小时数1800小时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