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又迎来历史性时刻:5日零时,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实现初步贯通至南京,对船舶试行开放,南京至长江出海口可全程通航5万吨级及以上船舶。
作为“十二五”时期国内最大的内河水运工程,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分三期实施:一期整治太仓至南通段56公里航道,去年竣工验收后正式对船舶开放运营;二期整治南通至南京段227公里航道,去年6月开建;三期将根据一、二期建设效果和局部河段河势变化等情况,实施后续工程。此次实现初通,意味着长江南京以下航段将全程满足5万吨级集装箱船双向通航、5万吨级其它海轮减载双向通航,兼顾10万吨级散货船减载通航。
深水航道效应初显 海轮货物占比超六成
长江是世界上运量最大、运输最繁忙的通航河流。长江干线江苏段是长江干流通航条件最好、船舶通过量最大、经济效益最为显著的河段。目前该段货运量占整个长江干线的63%,港口货物吞吐量占70%,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占80%。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巡视员王昌保受访时表示,深水航道一期工程带来的效益逐步彰显,海进江外贸海轮明显增多,吨位明显增大,海运“一程直达”运输量明显增加。去年工程河段进江海轮5万—7万吨级船舶月平均艘次由38.3艘次增至49.8艘次,船舶平均载货量增加2770吨,10万吨级船舶平均载货量增加3460吨,“小船靠大港”的现象得到显著改善,沿江135个5万吨级以上泊位能力得到进一步释放。
记者此前走访沿江多个港口时发现,目前5万吨级以上码头货物通过能力已达总通过能力的70%左右,去年海轮货物吞吐量占总量比例达60%以上,江苏沿江港口“海港”特征进一步明显。
记者从南通港、太仓港了解到,得益于深水航道一期建成通航,去年太仓港、南通港5万吨级以上海轮到港艘次分别达674艘次、786艘次,分别比2013年增长33%、9%。由于大型海轮增加及实载率的提高,去年船舶运输直接费用节约3.9亿元。张家港沙钢集团去年到港5万吨级以上海轮186艘次,仅因物流成本下降带来的净利润增加5500万元左右,为企业去产能、调结构创造条件。
南京江港变“海港” 长江重要门户地位确立
记者4日在南京龙潭港集装箱码头看到,长100多米的万吨巨轮正在装货。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沈卫新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南京港目前一年有400艘大吨位船舶靠泊,深水航道通到南京后,每艘船可多装载1万吨货物,按照每万吨货物降低50万元物流成本计算,一年可以节省2亿元!“长江深水航道最终通到南京,南京港成为5万吨级海轮直达和10万吨级海轮减载进江的终点,成为距离中西部腹地最近的‘海港’,将在南京及其周边、中上游地区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枢纽和门户作用。”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小琴表示,南京已具备公、铁、水、空、管五种运输方式。至去年底,全港共有生产性泊位320个,设计年通过能力2.2亿吨。12.5米深水航道2018年全面建成后,5万吨级集装箱船可双向通航至南京,5万吨级散货船、7万吨级减载散货船、兼顾10万吨级减载散货船直达南京港,长江南京以下货运通过能力将提高近1倍,国际远洋运输自长江口向内陆延伸近400公里。
南京通过正在建设的长江12.5米深水航道最上游龙潭港区、西坝港区南北两大公铁水集疏运体系连接京沪、宁芜及欧亚大陆桥,辐射中西部地区,扩大深水航道辐射范围,放大深水航道效应。
目前,江苏沿江地区集中全省约九成以上的冶金和石化企业、60%的电力企业,深水航道初通至南京后,5万—7万吨级船型货物实载率将提升近25%,10万-20万吨级将提升近20%。省交通运输厅港口局局长朱培德坦言,运输成本降低和港口竞争力的提升,将进一步促进电力、石化、钢铁等行业规模化发展与转型升级,并进一步加速航运、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向沿江临港地区集聚,使长江江苏段两岸广阔的产业空间得到深度开发,增强江苏区域国际竞争力。
初通期预计两年 采用“动态”水深通航
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计划2019年竣工验收,目前已完成约四成工程量,为初通期。深水航道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陈源华解释说,初通是在工程建设期,在保证现行南京至南通10.5米航道维护水深的基础上,通过加快关键整治建筑物施工、先期进行疏浚、加强航道维护等措施,将通航水深在每年4月-11月和12月-来年3月期间从10.5米分别提至12.5米、11.5米,以试运行方式提供船舶利用。初通期至二期工程交工验收时为止,时间跨度预计为两年左右。初通期间,如遇长江特殊水情出现航道维护重大困难时,将按应急疏浚方式对航道进行疏浚维护,并按届时公布的实际水深通航。
江苏海事局副局长王士明介绍,在特殊航段首次将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虚拟航标引入内河。船舶到达上述航段时,能够在电子海图等助导航设施上看到虚拟标。受现有深水航道水深限制的船舶,在无碍他船正常航行且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后,应在虚拟标标示的12.5米深水航道内尽可能靠右航行,同时显示相应的信号。其他船舶应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13)》,注意受限船舶的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协助避让。据悉,江苏海事局将发布《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初通期航路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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