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煤炭生产、经营、建设、投资等统计工作依法合规、实事求是、应统尽统,近日,山西省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加强煤炭生产经营建设投资等统计工作。在统计工作中,山西省将进一步明确煤炭企业统计范围和报表方式。月度煤炭生产、经营的统计范围包括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的规模以上煤炭生产企业;年度煤炭生产统计范围包括规模以上煤炭生产企业和规模以下煤炭生产企业;月度煤炭建设投资统计范围包括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报表方式为一套表联网直报。
细则要求,山西省要建立煤炭企业入统联动推进机制。煤炭管理部门每月向统计部门提供新投产、复产的煤炭生产企业和煤炭建设投资项目名录,统计部门组织其申报入统并加强业务指导。对已新投产、复产、新开工而未入统的企业和项目,由统计部门查清原因,煤炭管理部门督促其及时入统。
下一步,山西省将加强煤炭企业单位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煤炭生产企业要建立健全煤炭生产原始凭证(班组生产出井记录)、统计台账(生产调度报表、煤炭销售报表、库存报表等);建设投资单位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投资原始凭证(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建设、施工、监理等三方单位签字的实物工程确认单;工程相关财务报表)、统计台账(固定资产投资报表)。统计台账的设置必须与生产、项目建设、财务等相关凭证、报表数据一致,做到真实、准确、及时、连续、完整、清晰。杜绝同一数据报送煤炭管理部门与报送统计部门不一致的现象发生。
今年年底前,全省将开展煤炭生产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
短评
统计是提供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信息的重要工具,统计工作是利用科学的方法搜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关于社会经济现象、某些特定事物发展规律的工作。它的过程就是搜集资料—整理加工—统计分析的过程。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中心环节,非常重要。整合煤炭企业统计工作,要为我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真实、完整和详实的数据情况,统计工作一定要做好。
下一步,山西省将严格贯彻执行统计报表制度,煤炭企业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编造,不得拒报、迟报。同时,严格煤炭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查询审核,坚决杜绝产量与产值数据造假现象发生。
专家解读
山西省统计局工业交通处处长 剡建国
细则基于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旨在进一步提高煤炭行业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统计服务,着力解决煤炭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薄弱、相关部门数据不够衔接、部分煤炭企业产值与产量数据不匹配以及企业报送煤炭统计数据不实等问题。
细则具有四个特点:
一是进一步加强煤炭统计规范性。明确了煤炭企业统计范围和报表方式、提出了严格贯彻执行统计报表制度与加强煤炭企业单位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等内容。
二是建立和强化了煤炭统计部门联动机制。煤炭管理部门与统计部门在煤炭企业入库、培训与煤炭数据审核等环节进一步加强合作。
三是整合了煤炭企业统计工作。建立综合统计制度,全面反映煤炭价格、产量、产值、投资等发展变化情况。
四是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煤炭数据质量审核。细则要求煤炭企业符合标准即纳入统计范围、建立健全煤炭生产原始凭证、严格煤炭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查询审核,高度重视各指标的匹配性、协调性,严格煤炭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核实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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