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是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的重要举措之一,“十三五”期间,嘉兴将大力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近日,嘉兴市发改委牵头酝酿已久的《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查通过。根据《意见》提出的目标,“十三五”期间,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达到6000辆以上,规划建成充电桩5000个。
《意见》提出了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具体措施,包括推广应用的主要方向、充电桩建设、优惠政策、产业发展等方面。
率先在公交车、公务车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
今年5月,6辆节能环保的纯电动公交车来到海宁大元公交公司报到,计划投入到该市公交15路上运行。这是海宁首条“零排放”绿色公交线路。据介绍,纯电动公交车不仅无污染,而且起步平稳、乘坐舒适。
纯电动公交车是新能源公交车的一种。事实上,在嘉兴各地,气电混合动力、纯电动等多种形式的新能源公交车的应用已初具规模,截至今年一季度全市范围共有160辆。
以公交车为代表的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已打下良好基础,推广条件较为成熟,为此我市将率先从这一领域入手,扩大该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意见》明确,大力推广新能源公交车,每年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不低于50%,且比例逐年提升。
“与传统的柴油公交车相比,新能源公交车节能效果显著,噪声小、运行平稳,乘坐舒适度更高。”嘉兴市嘉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孙颖介绍说,今年市本级还将新增100辆“绿色公交车”。
另外结合公务车改革方案,《意见》同时明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50%。
“接下来的推广方向是环卫作业、邮政快递、物流运输、市区包车(企业通勤)、出租车、旅游客运等社会企业用车,有层次地推进,有条件的先推进。”市发改委相关处室负责人说,同时,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运营模式,“鼓励通过融资租赁、整车租赁、分时租赁、车辆共享等方式,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
目前,我市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共有700多辆,按照《意见》提出的目标,“十三五”期间,这一数字将达到6000辆以上。
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新建住宅100%预留充电条件
行驶在马路上的电动汽车,最担心的就是充电问题。
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尤其是纯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必须要解决充电问题。目前我市境内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充电站已经实现全覆盖,在公交场站、电力营业厅附近等地,也已经建成几座充电站。不过,与6000多辆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相比,这些远远不够。为与推广应用目标相匹配,“十三五”期间,全市规划建成充电桩5000个,其中今年建成充电桩600个、充电站9座。记者获悉,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及配套电网建设改造计划已呼之欲出,正在修改完善。
由谁来建?《意见》提出,按照市场化原则,鼓励公开竞争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充电量不计入单位耗能量。为了激发社会各界参与,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鼓励同步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对于经批准率先完成10个以上充电桩报建的小区,经考核评选列为示范小区的,给予物业公司2万元的奖励。
另外要求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应积极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新建的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
此外,在审批、用地、充电价格等方面也降低了充电设施规划建设的门槛。譬如,本市充电服务费标准按不高于每千瓦时1.6元执行。
多重优惠政策利好推广应用
为了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国家给予了适当的补助,在此基础上,我市也建立了地方补贴制度。对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按国家补助标准1:0.5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国家和市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对纯电动乘用车,每辆给予2万元的补助,且市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扣除国家补助后车辆销售价格的10%;对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给予1万元的补助,且市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扣除国家补助后车辆销售价格的5%。
颇具嘉兴特色的是,除了对积极报建充电桩、符合条件的小区物业给予奖励外,我市对于以租赁、微公交等模式推广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其投资总额达到1000万元的,视实际运行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补助。
在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同时,我市还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一方面促进汽车零部件骨干企业加速壮大,另一方面争取引进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项目,努力把嘉兴建成新能源汽车应用的重要城市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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