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监局消息称,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统一部署,四川煤监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集中在全省开展了煤矿超能力生产专项监察执法行动。
此次专项监察执法行动共监察矿井50处、能力1399万吨/年,占全省恢复生产建设矿井238处的21%,占全省恢复生产建设煤矿产能5455万吨/年的26%。此次专项监察未发现超能力生产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发现其它隐患449条,责令停止采掘面22个,给予罚款处罚10矿次。
通过专项监察执法行动,煤矿企业进一步提高了对化解过剩产能、贯彻执行276个工作日制度等产业政策的认识,为推动全省煤炭行业健康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打下了基础。
年初召开的四川省能源发展工作会透露,四川省将继续优化煤炭开采行业结构,未来3年内将停止规划新建煤矿,严禁新增落后产能,大力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淘汰关闭一批落后小煤矿,推进煤炭绿色开发。
四川省煤矿数771处,居全国第2位,但9万吨及以下煤矿仍有472处,居全国第2位,其中6万吨及以下煤矿还有92处。
到2017年四川省将压减煤炭产能2240万吨。各煤监分局及各煤矿企业要按照之前《公告》重新确定的生产能力,合理制定月度生产计划,主动减量化生产,杜绝超能力生产。
四川全省煤矿按按330天核定的生产能力为7330万吨/年,按276天确定的生产能力为6157万吨/年,减少产能1173万吨。其中川煤集团由1805万吨/年减少至1516万吨/年。
对于超能力组织生产的,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列入“四川省安全生产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监察;对违反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周日组织生产而未按规定备案的,予以约谈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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