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佛山供电局了解到,7月11日,佛山供电局和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佛山将作为投资公共交通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试点城市,在“十三五”期间配置充电桩将达23467个,其中公交车充电桩达到1050个。
据了解,作为试点,“十三五”期间,佛山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31554辆,其中电动公交车4508辆;配置充电桩将达23467个,充电站270座,其中用于公交车的充电桩共1050个。目前已建成公交车充电桩270个,计划再建780个。桩车按照用电量需求配置,其中公交车的配置桩车比例约为1:4,其他私家车和公务车的桩车配置比例为1:1。接下来,佛山各区供电部门和交通运输相关单位将具体制定详细的合作计划,推进全市公共交通领域充电设施项目的落地实施。 (记者张闻、通讯员赵艳)
上一篇: 如何保证合同授权体系有效实施
下一篇: 清洁能源是未来发展一种新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