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曹妃甸海事处正式发布了关于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用散货泊位工程(弘毅码头一期)534米岸线靠泊15万吨级船舶,通用码头起步、二期工程及通用码头三期工程靠泊10万吨级船舶的航行通告。这标志着曹妃甸港集团弘毅码头601、602泊位、通用码头501-508泊位顺利实现了靠泊等级的提升。
为适应船舶大型化趋势,充分提升集团核心竞争力,避免生产资源浪费,曹妃甸港集团依据国家交通部、河北省交通厅及河北省海事局等相关部门颁发的政策文件,积极开展泊位等级提升的申报工作,通过多次专家论证会审查、论证,码头泊位的通航安全核查验收的核准意见成功获得了河北省海事局正式批复。
多个码头泊位等级的重大提升,有效地满足了大型船舶靠泊作业的需求,不仅对外贸件杂货业务的拓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对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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