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近日发布的《推动电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围绕电力体制改革、煤电结构调整、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电力上中下游产业融合发展等6个方面推进电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意见》提出基本目标,“十三五”期间将完成792万千瓦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1650万千瓦机组节能升级改造任务,关闭淘汰煤电产能114万千瓦;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600万千瓦以上。到2020年,电力总装机达到6900万千瓦,其中煤电装机控制在3800万千瓦,全社会用电量力争达到1700亿千瓦时,全省外送电量力争达到1000亿千瓦时。
《意见》要求加快全省煤电结构调整,推进煤电转型升级,排在首位的就是实施超低排放,对改造后供电煤耗仍达不到国家能耗标准和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家环保要求且不实施节能减排改造的煤电机组实施关停。在优化煤电装机结构上,新建煤电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新的排放标准和节能要求。积极支持有条件的煤电企业通过“上大压小”,在全省建设60万千瓦级乃至100万千瓦级超超临界示范机组。到2020年,全省60万千瓦级机组在煤电装机的占比由目前的54%提高到68%以上。
不仅如此,《意见》强调原则上“十三五”前三年不核准煤电项目,后两年根据电力市场需求适时启动核准程序。
《意见》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续建的水电项目建设,积极发展农村小水电,对具备条件的水电项目实施扩机增容,力争到2020年装机达到2200万千瓦。加大风电项目建设力度,促进风电与观光旅游综合开发,实现全省风能资源充分合理开发利用,力争到2020年装机达到600万千瓦。在光伏资源条件较好的西部县区,利用荒山、荒坡、废弃矿山等建设光伏电站。结合农业生产、生态保护和观光旅游,推进农光互补等综合开发,因地制宜推进光伏扶贫,力争到2020年装机达到200万千瓦。
此外,《意见》要求对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的燃煤发电机组,按照国家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的有关要求,给予电价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燃煤电力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直接融资,募集资金用于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对能效和环保指标先进的新建燃煤发电项目优先纳入全省年度火电建设计划。(记者 王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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