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几天里,除了南方让人揪心的洪水和变幻的国际形势,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事情正在发生——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陆续进驻地方。14日,中央第一、第四、第六环保督察组分别进驻内蒙古、江西、广西;12日,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已进驻宁夏。
其实早在7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主持召开会议,就对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行了部署,督察组近期分别进驻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8省区,开展为期一个月左右的环保督察。
进驻各地的中央环保督察组,从何而来?会做哪些事儿?跟你我生活有什么联系?在第一轮督察开始之际,记者为你梳理:
“央字头”环保督察组,从何而来?
2015年7月,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建立环保督察机制。督察工作将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形式,对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并下沉至部分地市级党委政府部门。督察组组长由现职或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省部级干部担任,副组长由环保部现职副部级干部担任。
今年年初,中央环保督察组低调出现在人们视线中。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4日,中央环保督察试点在河北展开,期间共办结31批2856件环境问题举报,关停取缔非法企业200家,拘留123人,行政约谈65人,通报批评60人,责任追究366人。
督察组在河北掀起的这轮“环保风暴”并没有落幕,在全国范围里,一切才刚刚开始。根据安排,从2016年起,中央环保督察组将用2年左右时间对全国各省区市全部督察一遍。
督察工作怎么干?比想象的更细更严
据了解,按照制度设计,中央环保督察主要包含督察准备、督察进驻、督察报告、督察反馈、移交移送和整改落实、立卷归档7个环节。
“整改落实”不是表表态就能应付的,地方要在3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报送国务院,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例如,今年7月初,河北省整改方案正式公布,就确定了283项整改措施。
督察进驻期间如何开展工作,最“神秘”也最引人关注。从河北试点来看,大致分为3个阶段。先是省级层面督察,全面了解情况;其次是下沉地市督察,针对督察准备和省级层面督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取证核实;三是梳理分析归档,根据前两个阶段工作形成基本观点和报告框架,还可能开展有针对性的补充督察。
督察会啃哪些“硬骨头”?
督察的手段也是多种多样,会综合运用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走访问询、个别谈话、受理举报和现场抽查等多种工作方法。
这一高层级的环保督察,会关注哪些问题?据悉,除督察国家环保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外,督察组还要对各地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督察,包括环境质量变化,区域性、流域性突出环境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偷排偷放、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突出环境问题,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等,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和处理情况。
当然,环保督察并不等于“关闭工厂”。督察组也会把握好政策尺度,处理好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的关系,努力实现二者相互促进、有机统一。
强调“党政同责”,用好督察结果
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府和党委都要负责任。河北督察期间,首次开展了与省级领导干部个别谈话。督察组在河北共与26位省级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其中包括省委书记、省长和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一些原省级干部,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谈话既可以了解省级干部对当地环境问题的看法和重视程度,也能对他们产生影响和触动,促使其更好地重视推动环保工作。
环保督察不是反馈一下就完成了,还重在对督查结果的应用:一方面督察结果将移交中央组织部,作为对被督察省区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任免、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对于发现的具体环境问题,移交地方党委政府。对于可能涉及到违规、失职、乱作为的一些问题线索,将按程序移交给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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