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媒报道,近日,日本环境省计划把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处理工作中产生的福岛县内去污土壤在全国的公共工程中加以再利用。这一方针遭到了质疑。
报道称,在福岛核事故前,日本政府对核反应堆报废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标准为“每千克活度100贝克勒尔以下”,而此次新设定的标准为“每千克活度8000贝克勒尔以下”,是以往的80倍。
对此,日本环境省表示“如果用混凝土或土覆盖,加以适当管理,可把辐射量控制在与100贝克勒尔以下相同的程度”,但再利用能否被接受还是未知数。
据了解,去污土壤等废弃物最多约达2200万立方米,相当于18个东京巨蛋。按照日本政府的计划,这些废弃物将在福岛第一核电站周围的中期储藏设施最长保管30年,之后在福岛县外被最终处理。
报道指出,由于难以找到处理场所,为了减少废弃物的总量,日本政府不得不采取再利用这一“苦肉计”。
对去污土壤的再利用将明确管理责任,仅限道路等长期内不会重新挖掘的公共工程。为控制施工人员的被辐射量,可再利用的去污土壤的放射性铯活度被定在了每千克5000至8000贝克勒尔以下。
反应堆报废废弃物的标准于2005年由当时的经济产业省原子能安全保安院采用。按照对各种放射性核素设定的标准,即使对废弃物不进行遮盖等管理,人体受到的年辐射量也在0.01毫希以下,对建康的影响可以忽视。放射性铯活度定为每千克100贝克勒尔以下。
作为标准的放射性铯活度越高,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就越多。把活度定在8000贝克勒尔以下,从技术上讲99%以上的废弃物都可再利用。
但是,即便是实际达到100贝克勒尔以下这一标准的反应堆报废废弃物,其再利用仍未被广泛接受,目前仅限用于核能设施内的块料或遮蔽材料。
日本环境省于3月底提出“8000贝克勒尔以下”的标准方案后,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的委员长田中俊一在记者会上提出了异议,表示“从一般来看,同样是受到放射能污染的东西,(处理)不同不是好事”。
环保团体“FoE日本”以“将无法防止环境污染”为由,提交了要求撤回再利用方针的约1.5万人的签名,舆论反响扩大。日本环境省于6月底正式决定了再利用计划。
日本环境省称再利用的对象为日本全国。该省官员则表示:“预计在福岛县外的利用会遭到当地的强烈反对,现阶段不可行。将通过福岛县内的实证项目确立安全管理的方法,扩大对再利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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