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近日下发征求意见函,对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制定的《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意味着发用电计划放开进入具体操作层面,一个电力交易的批发市场即将形成,这对深化电改、加快电力交易市场化都有着重大意义。
这份文件共分十一条,具体内容包括:加快组织煤电企业与售电企业、用户签订发购电协议;加快缩减煤电机组非市场化电量;其他发电机组均可参与市场交易;引导电力用户参与市场交易;适时取消相关目录电价;不再安排新投产机组发电计划;推动新增用户进入市场;放开跨省跨区送受煤电计划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已明确,配套电源为煤电,但采取点对网或类似点对网方式送(分)电的跨省跨区送受电,视同受电地区发电机组,参与电力电量平衡。没有明确配套电源,且主要输送煤电的跨省跨区送受电,不再保留现有的电力电量或分电比例,通过市场化方式调整。此举将打破区域藩篱,推动更多跨省跨区的电力交易案例出现。
上一篇: 风电运维服务的需求实质是什么?
下一篇: 马建堂:我国新经济发展呈现三方面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