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7月20日电 青藏高原首个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初步取得成效。西宁市环保局20日对外公布,2016年上半年,西宁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39天,同比增加“蓝天”7天,优良率为76.4%,且一季度西宁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和排名均在西北五省会城市中排名第一。
西宁市地处青藏高原东端,2015年总人口逾231万人,是青藏高原最大城市。从2013年开始,西宁市通过锅炉“煤改气”、机动车“油改气”等措施,加之城市绿化率不断提高,西宁空气质量总体趋于改善。据统计,西宁市2013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21天,2014年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65天,201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已达283天。
据记者了解,《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为依据,坚持源头治理、协同管控,强化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浓度“双控”制度。大幅提高污染物排放的违法成本,对部分违法行为实施“双罚”,即同时处罚违法单位和相关负责人。
青海省西宁市大气污办工作人员刘得守向中新社记者透露,为使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迈向制度化、常态化,今年上半年以来,西宁市环保局从施工扬尘管控、道路扬尘治理、裸露地扬尘治理等七个方面入手,全面开展扬尘治理工作,解决了扬尘污染的突出问题。同时对西宁市395家建筑工地、27家拆迁工地、27家商砼企业扬尘防控工作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27家项目工地进行了经济处罚,处罚金额达40万元人民币。
“同时,我们还通过实施燃煤锅炉‘煤改气’,使西宁市率先在中国北方城市主城区实现‘清零’,加大机动车污染管理力度,使该市黄标车淘汰走在全国前列,强力推进扬工业污染治理、网格化监管等一系列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使西宁市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刘得守说,2016年下半年该市将继续延续、深化这些措施,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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