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环境保护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相关重大问题研究、咨询中的作用,我部决定聘请有关专家、学者,成立环境保护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对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发展规划、重要政策法规、标准制定等提供咨询和建议;
(二)参与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审核;
(三)为重大环境损害案件的鉴定评估提供咨询和专家意见;
(四)环境保护部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专家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专家委员会由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领域有突出成绩的环境、法律、经济、农业、林业、水利等专业的专家、学者组成,共76人(名单见附件),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人。
专家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专家委员会的协调与管理。秘书处设在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开展秘书处日常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配合,为专家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特此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