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午,山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环保厅副厅长葛为砚介绍了2016年上半年全省水气环境质量状况、生态补偿考核情况和环保执法情况。
2016年上半年,从水环境质量情况看,省控重点河流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排放量同比改善4.7%、21.9%。省控重点河流消除劣五类水体工作方面,从上半年总体情况看,全省共先后出现45次断面月均浓度劣于五类的情况。主要集中在小清河(40.0%)及海河流域(31.1%)。全省17市中,共有10个市出现超五类标准情况,其中东营(12次)、滨州(11次)两市超标次数占全省的一半左右。
在环境空气质量方面,“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同比增加了7.8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4.3%。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2μg/m3,同比改善5.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34μg/m3,同比改善2.2%;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42μg/m3,同比改善17.6%;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39μg/m3,同比改善4.9%。
在生态补偿方面,2016年第二季度,省级财政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3282万元,有关市上缴生态补偿资金333万元,合计发放2949万元。13市获得省财政补偿,济宁市获得的资金最多,为522万元;青岛、潍坊、威海、日照四市分别向省财政上缴资金6万元、36万元、264万元和27万元。2016年上半年,省向市生态补偿资金7219万元,市向省生态补偿资金885万元,淄博市获得省财政补偿最多,为1034万元。
在环保执法方面,上半年,全省环保、公安部门开展联动执法970次;全省环保部门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3516件,罚款2.7亿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9件,罚款1527.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55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128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42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97件;全省公安部门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357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34人,刑事拘留395人,查处环境污染治安案件263件,行政拘留2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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