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漳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获悉,漳浦绿领农业科技大棚光伏电站项目因非法占用土地而被实施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漳州市国土资源局责令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给赤土乡浯源村委会;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每平方米人民币22元计人民币144736.24元的罚款。
据悉,该光伏农业电站由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公司和福建绿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建,项目总投资12亿元,占地2000亩,于2016年4月20日正式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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