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供电企业不断提高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电力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满意用电,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供电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2016~2017年度要着力开展供电服务、供电质量、市场秩序、信息公开、配电网投资五方面监管工作,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实现“五个持续,五个保障”工作目标。即:持续提高供电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用上电”;持续提高“两率”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好电”;持续提高供电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好用电”;持续整治不合规收费,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治理“三指定”违规行为,保障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公平开放。
《通知》要求,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制定本地区2016~2017年度供电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落实,监管过程中派出机构之间可加强协作配合,深化资源共享,共同研究解决供电监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切实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成效。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将视情况组织派出机构人员和第三方专家等选择部分地区进行重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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