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今天传出消息,从7月下旬到11月中旬,在全省开展以“十排查、十整治”为重点内容的煤矿防治水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对未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规定进行采掘作业的;未按规定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的;未制定并执行出现透水征兆停产撤人规定的等十种情形进行集中排查。对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停建整顿,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对建立并执行防治水相关制度,配备防治水机构和人员,加强防治水基础管理,矿井排水系统完好,开展水害普查,落实“探掘分离”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水害防治措施,治理井下水害隐患,加强地表水害治理,强化应急处置措施等十项内容进行重点整治。
据悉,今年以来,我省煤矿连续发生两起透水事故,分别是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西曲矿“5·5”透水事故和山西沁和能源集团中村煤矿“7·2”较大透水事故。“十二五”期间,全省煤矿发生了12起水害事故,造成84人死亡,其中4起重大事故全部是水害事故,教训极其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