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北地区经济的持续疲软加剧了该地区的电力过剩局面,“窝电”问题成了东北地区能源发展的拦路虎。
为解决东北地区电力过剩、电力外送困难等一系列问题,日前,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推动东北地区电力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结合东北地区电力产业发展及电力供需形势,大力推进电力供给侧和消费侧革命,优化电力结构,加快建设电力市场,加速实施技术创新,有序安排电力建设,从供需两侧加快推动解决东北地区“窝电”问题。《意见》的目标是:力争到2020年,火电、风电利用小时数达到合理水平,弃风率显著下降;初步形成安全稳定、结构合理、调节灵活的电力系统,建立适应多种电源消纳的电力市场机制;减少散烧煤、生物质燃料直接燃烧,提高能源供应清洁化水平,降低大气污染排放。
业内人士认为,东北电力过剩问题在数年前就已显露端倪。为根治窝电顽疾,国务院在2014年8月份就下发了《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2015年10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的通知》。此次的《意见》是第三次从国家层面出台政策以期促进电力消纳。
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去年,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分别为3822小时、2742小时和3519小时,低于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3969小时。中电联统计数据显示,黑龙江和吉林火电利用小时数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吉林省更是仅有3326小时,低于全国火电平均利用小时数1000小时。
针对《意见》解决东北“窝电”问题的重要意义,以及从何入手等问题,日前,中国电力新闻网、中电传媒微博微信论坛通过微话题征集活动,发布调查问卷,进行数据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30%的受访人群认为,解决东北窝电问题关键在于提高系统调节能力;28.5%的受访人群认为,关键在于控制火电与风电建设节奏, 25%的受访者认为,关键在于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有16.5%的受访者认为关键在于大力推进电能替代。
针对窝电问题,《意见》对东北地区电源建设和外送通道提出了重点任务:加快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控制火电与风电建设节奏、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加速推进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大力推进电能替代、提高系统调节能力、加快电力市场建设、丰富能源生产方式。
中广核风电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2015年,华北、东北和西北地区弃风电量达到339亿千瓦时。要解决当前东北地区电力供需矛盾,就要深入挖掘系统调节潜力,例如,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可以推动热电机组增加蓄热设施技术改造,化解冬季供暖期风电与热电联产机组的运行矛盾。
《意见》提出,实施燃煤电厂灵活性提升改造工程。2016年,在东北地区选取第一批10家燃煤电厂进行灵活性提升改造试点,提高调峰能力,在技术上缓解东北地区冬季调峰问题。2017年以后,系统推进燃煤电厂灵活性改造。一旦将煤电机组灵活性潜力释放出来,提高燃煤电厂参与调峰的积极性,东北的弃风弃光等现象都将得到极大缓解。
除了提高系统调节能力以外,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对媒体表示,东北地区电力产能过剩,目前,除了加快建设通道外,还要增加当地需求,不应再增建电站,而应严格控制电力投资,从供需两端一起发力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
《意见》明确,在火电与风电建设方面,严格控制煤电新增规模及建设节奏,“十三五”期间,在东北地区取消煤电项目190万千瓦,缓核煤电项目210万千瓦,缓建煤电项目357万千瓦,力争再淘汰落后火电350万千瓦。科学控制风电新增规模及建设节奏,弃风限电比例超过20%的地区不得安排新的建设项目。
在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方面,意见提出,今年开工建设扎鲁特至青州±800千伏直流工程,2017年建成投产,促进东北地区各类电源外送。
有电网企业人士认为,东北电源装机富余已是既成事实,而华北华东是用电负荷中心,且未来本地发展火电空间越来越小,需要大量外来电补充供电缺口,如果东北电网能够大量供应华北华东,既能解决东北窝电问题,提高东北火电利用率,也能缓解中东部供电缺口,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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