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传统能源结构性过剩问题突出,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数创1978年以来最低水平。”国家能源局规划司副司长何勇健表示。他是在今天在京举行的“2016能源·绿色发展论坛”上作这番表述的。与传统能源过剩并存的是,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诸多瓶颈。我国风电、光伏、水电装机均居全球第一,但部分地区弃风、弃光、弃水问题严重。
何勇健介绍,“十二五”期间,全国弃风率高达17%,累计弃风电量958亿度,弃水电量706亿度,“今年上半年,‘三弃’矛盾进一步加剧”。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16年上半年,全国风电上网电量约1200亿千瓦时,平均利用小时数917小时,同比下降85小时;风电弃风电量32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48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21%,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
针对新能源电力消纳难题,中国工程院院士、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刘吉臻在会上指出,提升火电弹性是解决规模化新能源消纳的有效手段,“如果把火电、风电、光伏等比作几个朋友,那火电就是朋友圈里的老实人,有较大弹性,可起到调节作用”。通过改变火电负荷速率,可起到调频作用,平抑新能源电力随机波动性;改变负荷深度,可实现削峰填谷,在风电高峰时释放容量空间;火电循环启停,可做安全可靠备用,保证电力系统稳定运行。
目前我国火力发电弹性运行能力与丹麦、德国、美国等存在较大差距,有较大改善空间。火电弹性运行能力主要包括3个指标,深度调峰能力、快速爬坡能力、快速启停能力。以深度调峰能力为例,我国热电联产机组这一能力为20%,而丹麦是80%。
刘吉臻进一步指出,我国火电机组的深度调峰能力如扩展10%,则可为风电腾出0.88亿千瓦的装机空间,占风电总装机的69%,15%的弃风能全额接入;火电机组爬坡能力每提升一倍,可为电力系统提供一倍的额外备用容量,保证电力系统稳定性。“提升弹性会对火电的安全性、经济性带来挑战,一方面需要新的理论技术支撑来缓解这一矛盾,同时,政策层面需要对火电弹性辅以价格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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