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VOCs治理一直引起各界关注,排放标准不完善、技术跟不上形势、监测环节薄弱等问题亟待解决。
4月4日,江苏南京首要污染物从最常见的PM2.5变成了臭氧,这也是今年以来臭氧第一次唱主角。今年,江苏省将投入7亿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主要治理产生臭氧污染的最大元凶VOCs(挥发性有机物)。
过去,我们更多关注那些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污染物。随着雾霾等污染现象的出现,我们逐渐开始关注细颗粒物和臭氧等物质。VOCs作为灰霾的来源之一,也随之进入公众视野,被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纳入监管范围。
VOCs,是特定条件下具有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统称,是形成PM2.5和臭氧的关键前体物。国际经验表明,控制VOCs排放,是减少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的有效措施。
2015年6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以石油化工行业和包装印刷行业为试点,征收VOCs排污费。办法的出台完善了VOCs防控体系,也填补了从国家层面利用经济手段控制VOCs排放的空白。
之所以选择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行业,是因为它们都是VOCs排放重点行业。一方面VOCs排放绝对量大,单位产值VOCs排放量高;一方面在VOCs处理技术方面较为成熟,通过经济手段促进VOCs减排和治理,技术上有保证。
有数据表明,目前全国VOCs排放量高居3000多万吨,远大于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排放量,对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影响较大。在典型行业试点VOCs排污收费,可以更好地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为下一步实施VOCs总量控制积累一定经验。
因为认识较晚,VOCs防控和治理也迟了半拍。直至2010年5月,国务院转发九部委《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VOCs污染控制,才将其列入大气污染防治范围。
此后,VOCs治理政策不断加码。
2012年10月,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开展重点行业治理,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体系。
2013年5月,环境保护部下发《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首次在VOCs污染防治策略和方法方面给出指导性意见。
2013年9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2014年12月,《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提出到2017年,全国石化行业基本完成VOCs综合整治工作,VOCs排放总量较2014年削减30%以上。
2016年1月,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对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提出了防治要求。
2016年1月,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提出,2016年,全面推进石化行业VOCs综合整治,启动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业VOCs治理。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全国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
从过去的“认识不足”,到现在将VOCs治理与其他大气污染物提到同一高度,表明了国家严控VOCs、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决心。
随着国家重视及排放标准的不断完善,地方也积极采取措施,严控污染企业VOCs排放。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透露,上海今年要修订市环保条例,并针对VOCs推出标准,“上海排放的VOCs密度高、强度大,只有出台比其他地方更严的标准,才能让排放总量降下来”。
目前,上海试行VOCs排污收费,首批试点是石油化工、包装印刷、涂料油墨、船舶工业四个行业。目前企业正在上报排污数量,接下来将缴纳VOCs排污费。
上海市VOCs排污收费将采取分阶段提升收费标准的措施——2015年10月1日起,收费标准为10元/千克;2016年7月1日起,收费标准提高到15元/千克;2017年1月1日起,将按20元/千克的标准收取。据上海市负责排污收费的环保局监察支队副队长杨彪介绍,这样可以调动企业积极性,促进企业尽快采取节能减排措施,减少排污成本。
北京市发布的《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达标排放的收费标准为每千克10元,对于存在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或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挥发性有机物超标排放等环境污染行为的,收费标准为每千克40元。也就是说,超标排放需要支付达标排放4倍的费用。
今年,江苏省将开展VOCs排放总量控制,试行VOCs排污收费。同时,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门槛,控制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鼓励VOCs排放量大的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各个试点园区根据自身特点建成大气自动监测站、电子鼻预警系统、大气流动监测车和大气污染预警网络系统等大气污染监控预警系统,提升环保部门的大气污染监控能力。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一直关注空气污染的整治问题,他呼吁要将臭氧污染防控提到日程上来。广东省已决定“十三五”时期把造成臭氧污染的“元凶”VOCs纳入总量减排指标,落实行业总量控制。
随着各地试行VOCs排污收费,根据“达标收费、超标违法”的规定,企业是否会将达标排放作为VOCs治理的主要动力?VOCs治理市场的春天是不是形成了?事实上,现在市场上主营业务为VOCs治理的公司并不多见。相对于电厂脱硫、脱硝动辄上千万元乃至千亿元的项目,VOCs大的治理项目也就几百万元,显得有点寒酸。
问题出在哪?这是因为VOCs情况要复杂得多。污染来源广泛,排放涉及多个行业,缺乏统一成熟的行业标准,采用的监测方法和治理技术也各不相同。这种种困难都严重限制了VOCs监测与治理市场的开拓。
从国家层面来说,缺乏一套完善的VOCs排放标准体系。华东理工大学环境学院教授修光利介绍,各行业VOCs排放特征不同,如果用统一的排放标准,一方面不公平,另一方面有些行业卡不住,起不到减排的效果。因此,规范VOCs行业发展,满足VOCs排放控制要求,应制定重点行业排放标准。
除了排放标准体系不完善,技术方面也有些跟不上形势。据了解,VOCs常规治理技术有数十种,但采用单一的治理技术往往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要鼓励企业从源头进行控制,但完全不用含有VOCs的原料也不现实。所以企业要做的,就是根据实际,针对原料选择、生产过程、末端排放等环节,综合采用多种治理技术组合。
此外,监测作为监管的重要前提,目前仍是一个薄弱环节。由于VOCs排放量大面广,进行稳定、可靠、经济的监测还很难。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马永亮称,相对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粉尘等成熟的监测体系,VOCs的在线监测,可以说是一个空白。
在VOCs减排上,我们花了大力气,也取得了一定的预期效果。下一步会怎样,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