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佛山市通报了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结果显示佛山考核结果优秀,其中PM2.5下降浓度(相对基准年2013年)在珠三角9市1区中排名第一,PM10下降浓度排名第二。
去年,佛山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强势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过持续强化工业减排、全力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整治等工作,使得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2015年,佛山市(不含顺德区)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PM2.5(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相对考核基准年(2013年)PM2.5和 PM10的降幅分别为29.1%、32.6%。其中,PM2.5下降浓度(相对基准年2013年)在珠三角9市1区中排名第一,PM10下降浓度排名第二。
去年,佛山在燃煤污染整治、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治理、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清洁生产、绿色低碳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等六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其中,2015年我市基本完成了全市电力企业的“超洁净排放”改造;2015年度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淘汰高污染燃料小锅炉的年度任务;2015年全市各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为91.9%,超过省85%的考核要求。
接下来,佛山计划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铝型材行业清洁能源全替代;同时,推行VOCs排放“一企一策”,在2016年底前完成150家VOCs排放企业整治任务。此外,佛山还将在今年底前完成建设区内中型及以上排放油烟企业(单位食堂)油烟深化治理,50%以上大型餐饮服务企业落实安装油烟废气排放在线监控仪器,试点安装油烟治理设施营运督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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