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洛阳市水务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洛宁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筹建处提交的《河南洛宁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规划同意书专题论证报告》(以下简称《专题论证报告》)进行了审查。
审查认为,《专题论证报告》编制单位资质符合规定要求,报告编制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要求;拟建项目总体上符合《伊洛河流域综合规划》确定的开发、利用、保护水资源与防治水害总体安排,符合流域、区域综合规划;拟建项目工程规模、标准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及规定;对行洪能力、河势稳定、占地移民及生态环境影响的评价结论基本合理。建议对《专题论证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上报审批。
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上水库地处大鱼沟源头,距大鳔池村下游约100m;校核洪水位1230.71m,相应库容为854万m3;正常蓄水位1230.0m,正常蓄水位时库容为833万m3;死水位1204.0m,死库容199万m3;最大坝高87.0m。下水库地处白马涧峡谷出口上游约1.5km处,校核洪水位623.27m,相应库容为978万m3;正常蓄水位620.0m,正常蓄水位时库容为895万m3;死水位588.0m,死库容256万m3;最大坝高110.0m。总装机容量1400MW(350MW×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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