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企业优化生产结构,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山东省结合实际,将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要求。
据通知内容,山东省将放宽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限制。根据国家规定,电力用户可提前15个工作日,向电网企业申请变更下一季度基本电价计费方式。为便于山东省用户灵活变更计费方式,“下一季度”调整明确为“后三个月”。
同时,山东省放宽减容(暂停)期限限制。电力用户申请暂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原每一日历年内用户申请暂停用电不超过两次的规定,不再执行。
山东省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规定自2016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将督导电网企业完善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相关措施落实到位,并将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让用电企业广泛知晓国家政策,并主动为用电企业申请调整计费方式、减容、暂停提供方便,确保国家电价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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