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环保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经福建省委、省政府同意,福建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近日进驻龙岩市开展环保督察工作。
作为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省被赋予了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突出改革创新、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功夫,为其他地区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子的责任和使命。其中,建立环保督察制度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的明确要求。
以督察为抓手,推动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补齐生态短板,探索、创新和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福建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第一批已组建3个环保督察组
今年3月,《福建省环保督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先行出台。根据《方案》,从今年开始,福建每两年左右对全省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进行一遍督察,同时可不定期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省直有关部门开展督察。
据了解,福建省环保督察工作由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以福建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名义开展。设立省环保督察办公室,挂靠省环保厅,由省环保厅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环保督察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省直相关部门及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效能办参加。
为体现环保督察的综合性、严肃性,福建省在原有组织框架的基础上,要求环保督察组组长由省政府相关部门现职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省环保厅现职副厅级领导同志担任。
据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除龙岩外,今年首批被督察的设区市还有泉州和宁德两市。
目前,福建第一批已组建3个环保督察组,组长分别由福建省发改委、环保厅、住建厅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省环保厅现职副厅级领导同志担任,分别负责对泉州、龙岩、宁德3个市开展环保督察工作。环保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左右。
进驻期间,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和接访地点,受理投诉举报。
重点督察环保领域6个方面情况
高规格的环保督察组工作重点是什么?
据了解,督察组将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战略定位和工作要求,在发现问题上下大力气,动真格,不走过场;在收集了解地方环保问题的基础上,增加信访投诉、收集人大政协和基层群众意见等渠道,做到严督、细察、真改。
具体来说,将着力围绕6个方面展开督察:一是国家和省环保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国家和福建省环保计划、规划、重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二是环保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地方党政领导环保目标责任书、部门环保任务书落实情况;三是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特别是福建省“十三五”生态省建设专项规划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的目标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四是生态省及环保重点任务推进情况;五是突出环境问题处理情况;六是环保督察整改要求落实情况。此外,具体督察时可进行必要的增补和优化。
从督察范围来看,不仅包括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部门环保任务书的情况;同时,还包括生态省及环保重点任务推进情况,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福建省督察整改要求的推进落实情况,福建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上一轮对有关地区、有关部门督察整改要求的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省委巡视组转办的群众反映有关地区、有关部门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督察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评重要参考
据介绍,此次环保督察的结果将抄送福建省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作为被督察地方、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任免、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对督察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交由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省直相关部门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并监督整改。对生态环境问题十分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恶化、党政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福建省要求,被督察的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按照督察组要求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环保督察办公室对被督察地方的整改情况将适时组织“回头看”,有重要情况及时报送省政府。被督察地方的整改落实情况及“回头看”情况,也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