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预防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今年后5个月安全生产,川煤集团达竹公司渡市选煤发电厂作出安全管理特别规定。
该厂要求,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控制外出,一般管理人员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批,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请假由分管领导、厂党政主要领导审批,违者通报批评,并处罚 200 元/次;周末、节假日各车间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有副主任及以上管理人员,并坚持执行在调度室签到、生产岗位签到的“双签”制度。出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 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安全监管格局,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个人、考核到个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整治、重实效”的要求,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整改验收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形成隐患的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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