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别忙着对小编嗤之以鼻,小编也知道,根据现阶段广东电力市场集中竞价交易规则,结算价差跟成交的发电方和用电方平均申报价差都有关系,那为什么结算价差发电方“说了算”呢?且听小编慢慢道来。
在广东省电力竞价发展初期,由于市场供大于求,各家发电企业陷入恶性竞争之中,大打价格战,成交的供应方平均申报价差越来越低,最低时甚至达到-494厘/千瓦时,接近地板价。同样,需求侧各售电公司和大用户为了争夺电量,不断提高报价,成交的平均申报价差最大达到-13厘/千瓦时。(恶性竞争,报价双向极端化)
在这个非理性竞争阶段,发电方和用电方的报价相对独立,竞争主要来自于同一方向参加竞价的各家企业,目标是保证竞得电量。由于发电方平均价差绝对值远高于用电方,因此这个阶段的结算价差主要受成交的发电方平均申报价差影响。(同行之争,相煎何急)
随着交易规则的调整(2016年6月起,返还系数调整为50%)以及发电企业对自身利益的考量,市场逐渐被引导到一个新的阶段。(摸着石头过河,规则说变就变)
似乎受到一股神秘力量的牵引,这个阶段发电企业的报价都大幅度提高,理论上结算价差受成交的发电方平均申报价差的影响逐渐变小。但也正因为发电方报价的提高,用电方的报价策略不能再独立于发电方之外继续高价换量,需求方必须充分考虑发电方的报价区间进行报价,从而获得尽可能大的收益。(综合衡量,审慎报价)
而发电方的报价策略会传导到发电集团下属售电公司,由于这些售电公司电量配额占比较大,售电公司的竞价策略最终会影响整个需求方的报价水平,从而影响结算价差。市场平均成交价差从最低的-147.9厘大幅提高到6月-93.8厘,7月甚至达到-58.8厘。(市场大头唇齿相依,影响整体市场)
因此,在现阶段,发电集团与售电公司的天然关系将本来相对独立的供需双方再度联系到一起,发电方的报价会通过售电公司影响整个需求方的策略,最终影响结算价差,实现对结算价差“说了算”。(发售一体,我的地盘我做主)
小编推断,只要各种交易条件不发生变化,未来几个月市场平均结算价差会维持在-30厘至-60厘的区间內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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