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12月起,我省以2%的最低税率,开始试行煤炭资源税改革。同时,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将煤炭资源补偿费率降为零。一年半过去了,改革是否实现了“清费立税”的目标?企业负担到底有没有真正减轻?面对煤炭业持续下滑的困境,改革中又遇到了哪些新的挑战?
煤炭业全年减负2.04亿元
“资源税从价计征实施之前,煤炭企业对其是持抵触态度的。”谈及煤炭资源税改革,平煤神马集团总会计师赵海龙坦言,“当时煤炭价格高,由从量到从价,大家都怕会增加企业负担。”
一年半过去了,“资源税改革增加企业负担”这一疑虑早已不是问题。
赵海龙给了我们这样一组数据:平煤神马集团2015年商品煤产量5200万吨,销售收入114亿元。如果按照从量计征及考虑原矿产资源补偿费率,企业应交资源税21,650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11,151万元,合计32,801万元;但是从价计征,则只需要缴纳20163万元,企业减少税费12,638万元。在煤炭行业整体低迷的情况下,无疑使企业深为受益。
河南的采煤大户永城市改革后取消了所有涉煤收费。据测算,如果按照改革前的征收方式,2015年涉煤企业应缴纳5846万元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改革后企业则不需要再缴纳任何涉煤收费。改革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也使企业缴纳的资源税费更明白、更规范。
全省范围内,河南省地税局流转税处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全省煤炭企业2015年共申报入库资源税款7.21亿元,与上一年相比减少2.04亿元,煤炭资源税税费负担同比下降约23%。
河南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认为,改革通过“费”与“税”的转化,将原本分散于各部门的零散化的涉煤收费统一以资源税收的形式纳入地方财政收入管理,规范了政府的收入体系。同时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稳定性等特点,可以保证地方收入及时足额获得,提高政府财政收入的利用效率,对支持资源城市经济增长、保障能源供给,以及环境治理有着重要作用。
绿色税收催生绿色发展
作为名副其实的绿色税收,资源税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等方面被寄予厚望。
就矿产资源来讲,我国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58%,但在煤炭等资源开采时,却普遍存在寻找富矿、丢弃贫矿的“吃白菜心”现象,造成资源严重浪费。此次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将有助于根治这一顽疾。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4]72号)要求,对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用以鼓励煤炭企业提高资源回采率,保护资源开采地环境,同时帮助部分困难煤炭企业减轻税收负担。
平煤集团在资源税改革后的做法印证了这一点。据赵海龙介绍,平煤在采煤过程中已经在最大限度减少丢瘦拣肥、采厚弃薄、采易弃难等浪费资源现象的发生,大力提高资源的回采率。同时,提高洗选煤的质量和产量,提升煤炭产品的附加值,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获得衰竭期煤矿认定的单位有5家,获得充填开采煤矿认定的有1家,以2015年各单位应交资源税数据为基础测算,六家单位每年将减征资源税800万元。
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施行的资源税改革,除了矿产资源,将逐步把水、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纳入征税范围,从而有效解决现行资源税制度覆盖面较窄、难以承担起全面促进资源节约保护作用的问题。
改革仍需进一步完善
在目前的政策运行过程中,从价计征相较从量计征模式显现出了无可比拟的优势,但通过对走访煤炭企业的调查与座谈,记者发现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仍遇到一些新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从价计征资源税改革。
此次改革的一大优点是能够激励优质企业享受政策红包,比如对衰竭期煤矿开采出来的煤炭和采用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减征资源税,对综合回采率高的企业进行激励。“但是,在现行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认定标准和回采率指标,加上认定过程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煤企很难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永煤集团财务部长王天忠坦言。
我们了解到,由于目前从价计征方式与资源回采率是分离的,没有将煤炭资源的可采储量考虑在内。这种情况下,企业出于成本因素的考虑,不愿意去开采难度大、储量比较贫乏的煤矿,对矿产开采造成浪费和资源破坏很难避免。
但是,包括永煤、平煤等在内的大型企业早就先行在煤炭绿色开采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和物力,初步实现了资源安全高效开采,却没有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展。
资源税改革的初衷是实现资源安全高效开采,并且有效保护环境,鼓励企业可持续发展。对于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从煤企到地方税务工作人员,都期盼早日出台相关文件,让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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