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12月1日起,煤炭资源税改革对宁夏保护资源环境、引导产业结构、增强地方财力、规范税费征收等多方面都起到了促进作用,尤其在煤炭企业“去产能”方面产生了显著效果。今年上半年,宁夏煤炭产量3433万吨,较去年同期减少357万吨,下降9.4%,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
2014年全区煤炭产量8560万吨,煤炭工业增加值占全区工业增加值的21%,是宁夏主要支撑产业之一。2015年,宁夏原煤生产总量7975.8万吨,同比下降6.8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7443.5万吨,同比下降9.5%。煤炭产量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占西北五省比重由上年的10.2%降至9.36%。进入2016年,全区原煤生产呈现持续下降、降幅逐步收窄的运行态势。
有关专家解释说,本次煤炭资源税改革建立在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税费负担的基础上,改革后宁夏煤企平均税负仅增加了0.46个百分点。企业的开采成本相对稳定,煤炭企业资源税在生产成本中所占比例明显提高,成为生产成本的调节器,在价格波动中可以产生正向调节作用。在价格下行时,资源税绝对额减少,企业成本减少;价格上行时则反之,还可以增加所得税扣除,提高地方税收在整个税收中的比重。同时,不同规模类型企业税负有升有降,不论对央企还是地方煤企,税负都相对公平,有助于煤炭企业在更公平的环境中良性竞争。
本次资源税改革还有一个显著效应,就是有利于加快传统资源型产业转型升级。传统资源型城市石嘴山市,作为宁夏煤炭主要产区,高耗能产业带来的环境治理压力大,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任务尤为突出。资源税改革促进煤炭的节约使用,降低煤炭消耗,有利于石嘴山市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优化产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逐步淘汰落后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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