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新能源电动车,却要跑很远的地方才能充得到电,未来,这样尴尬的情况将得到改变。昨天,重庆时报记者从市城乡建委了解到,我市《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建设技术规范》已于昨天正式获批,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主城核心区每公里就宜设置一座公用充电站,各类停车场都需配备一定数量的充电设备。
新建停车场充电设备不低于10%
规范明确提出,高速公路单向公用充电区服务距离应小于50公里,主城核心区公用充电设备服务半径应小于1公里,公用充电设备与电动汽车比例不应低于1:8,其他区域核心区则应小于2.5公里,比例不低于1:15。
规范还设置了各类建设项目应配建停车位充电设备的具体比例,市民关心的住宅配建停车位和公共停车库都有涉及。
规范称,在主城区范围内,住宅建筑配建停车库(场)一次配建比例不应低于20%,100%具备安装条件;办公类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库(场)一次配建比例不应低于10%,50%的车位需要具备安装条件;其他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库(场)一次配建比例不应低于10%,30%的车位需要具备安装条件;市民关注的停车库(场)和P+R停车场一次配建比例均不应低于10%,30%的车位需要具备安装条件。而针对其他区县或者乡镇,相应的比例都有所下调。
买车有望获得“私家”充电桩
市发改委还透露,我市计划今年建设一万个左右的充电桩缓解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题,到2020年争取建成15万个充电桩。
同时,购买部分新能源汽车还将获得免费的“私人定制”充电桩。按照目前的规划,充电桩建设单位将推行“免费建桩、使用权归你、所有权归我、安全运营维护归我”的模式。除电费外,不论是前期建设还是后期运营维修,消费者都不需要再掏任何钱。(记者 李童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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