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京津冀电力市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向华北能源监管局,北京、天津、河北省(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提出四点要求:尽快制定京津冀电力市场建设方案;提出京津冀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方案;研究市场规则和市场仿真;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仅过10天,国家能源局发布《京津唐电网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暂行规则》,要求力争到2016年底电力直接交易规模达到全社会用电量的20%。值得注意的是,暂行规则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中出台的第一个区域性中长期交易规则文件,也标志着京津冀一体化战略中电力市场统一工作的正式实施。
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曾鸣表示,对目标的实现很有信心,从目前供需双侧情况、京津冀装机容量、用户用电量和经济水平等方面来看,放开这个量的交易,对整个电力市场并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京津冀地区电力市场建设方面具备良好的基础条件。华北电力大学教授、中国能源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鹏在《关于京津冀电力市场建设的思考》中提出,京津冀地区电网结构紧密、调度体系健全、技术管理严格、人员素质较高。同时,上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了有效的厂网分开,形成了有利于激发竞争的发电资产分散化格局。此外,近年来,地方政府、电力监管机构和电力企业共同探索实践了发电权交易、跨省区交易、并网机组考核与辅助服务补偿机制等,市场氛围比较浓厚。在以上基础上建立京津冀竞争性电力市场,乃至推行电能量和部分辅助服务品种的现货交易,技术作业层面问题不大。
那么,京津冀区域电力直接交易将对三个地区的发展产生哪些积极作用?日前,中国电力新闻网以及中电传媒微博、微信、论坛就该话题发起调查活动(如图1)。
如图1所示,31.30%的受访者表示,京津冀区域电力直接交易将有效推动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进程;27.05%的受访者认为,此举将进一步保障京津冀地区特别是首都电网的安全稳定;22.15%的受访者认为,此举将对京津冀地区经济协同发展起到促进作用;19.50%的受访者认为,此举将对京津冀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有所促进。
部分受访者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运维检修部张扬:京津冀电力交易机构有以下几点作用:一是将会使得京津冀电网更加安全稳定可靠,尤其是确保首都电网安全,让京津冀三省市在合理有序的用电等问题上更加合理;二是满足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要求和部署;三是在特高压大力发展的背景下,可以通过该机构大幅度提高这三个省市的电能资源配置效率。
天津电科院甘智勇:京津冀电力交易机构将对京津冀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有所促进。因为可再生能源是未来能源供给的主力,但是如何消纳装机容量日益壮大的可再生能源,是个新问题。京津冀区域电网负荷日益增长,区域电网建设水平、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电网调控手段都满足更好地消纳可再生能源的要求,京津冀交易机构能更好地促进消纳大容量可再生能源,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用户可靠用电。
天津电科院“眺望远峰”:京津冀区域电力直接交易将进一步推动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进程,因为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依据新要求,已经有很多大动作,独立的省市交易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成立,新成立的很多售电公司也跃跃欲试。但是新成立的交易机构真正的直购电订单并未如期而至,京津冀区域交易机构可以促进三地的直购电订单,也有力的推动了电改。
曾鸣表示,“京津冀区域电力直接交易对推动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进程、保障京津冀地区,特别是首都电网的安全稳定、京津冀地区经济协同发展三方面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建成统一的华北电力市场是长期目标,短时间实现非常困难。因为目前电力市场直接交易的机制模式,实际运作还存在一些困难:京津冀协调问题、首都供电的安全问题、清洁能源和传统能源如何共同进入市场,以及市场公平、透明的配套措施的完善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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