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记者从市城乡建委了解到,我市《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建设技术规范》已于昨天正式获批。按照规定,主城核心区每一两公里就宜设置一座公用充电站。
规范明确提出,高速公路单向公用充电区服务距离应小于50公里。主城核心区公用充电设备服务半径应小于1公里,公用充电设备与电动汽车比例不应低于1:8,其他区域核心区则应小于2.5公里,比例不低于1:15。新建停车场充电设备不低于10%。(记者 蒋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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