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国家环保部再次受理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环评变更暨煤泥综合利用项目环评申请,并于8月12日进行公示。
报告书称,为改善宁煤集团宁东矿区环境,缓解煤泥堆存压力,推进煤泥资源综合利用并向宁煤集团煤制烯烃装置提供甲醇原料,建设单位决定在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界区内实施煤泥综合利用项目,充分利用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中核准的气化、变换、净化、硫回收等装置富余能力,公用工程、厂外工程、辅助工程等完全依托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甲醇100万吨,为神华宁煤煤制烯烃装置提供原料。
2016年3月11日,国家环保部首次受理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环评变更暨煤泥综合利用项目环评申请。
2016年3月23日-25日,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宁夏银川主持召开项目技术评估会。会后,评价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与补充,现再次提交建设单位呈报环保部审批。
项目环评于2011年4月由环保部以《关于宁夏沙索煤炭间接液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1]88号)批复。
2011年7月,神华宁煤集团提出项目取水许可申请,2011年12月,黄河水利委员会下发《准予行政许可决议书》(黄许可[2011]80号),取水指标通过水权转让方式获得,水权转让期限为25年。
2013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3]1837号)予以核准。
该项目建设地点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建设单位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为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