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务院2月发布《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意见脱困发展的意见》后已过半年,国家发改委官员表态称,对煤炭去产能的完成情况和进度不甚满意。
8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煤炭去产能和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称,截至7月末,全国已累计退出煤炭产能9500多万吨。今年全年煤炭去产能的目标任务量为2.5亿吨,这意味着目前完成了38%。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煤炭去产能的总进度比较迟缓。“前7个月只完成了目标任务的1/3多一点,特别是7月退出产能不到1000万吨,这个工作进度明显滞后于时间进度,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差距很大。”连维良指出。
截至目前,已有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21个地区全面启动去产能工作,并部分完成了退出任务。
除了对煤炭去产能进度不满意外,发改委还指出,去产能还存在地区之间、企业之间严重不平衡的问题。
从发改委公布的数据看,湖南、江苏已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量约80%;北京、湖北、陕西、甘肃和新疆均完成50%以上;重庆市今年已明确关闭退出煤矿219个、涉及产能1300多万吨,分别超出目标任务的56.4%和44.4%。中央企业和部分地方大型国有企业作为去产能的重要主体,神华集团已全部完成全年任务,陕煤化集团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6.4%。
但是,内蒙古、福建、广西、宁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进程则落后很多,煤炭去产能工作刚刚启动,还没有实现实质性产能退出。江西、四川、云南完成比例不到10%。
此外,部分省区市对于煤炭去产能的任务安排过于靠后。各地四季度安排的任务量占全年任务的50%以上,其中12月就占1/3以上。山西、内蒙古、黑龙江、福建、江西、广西、四川等省区更是将大部分去产能任务安排在四季度完成。
“这与我们提出的前11个月基本完成任务的进度要求差距甚远。”连维良称,“年底集中赶进度的现象十分突出,全年完不成任务的风险很大。”
对于煤炭去产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发改委要求,在完成进度上,各地不能以签订责任书为时间节点来衡量去产能的进度,应当以时间进度来衡量工作进度,要每月“三报”,即每月5日前各省(区、市)要报进度、报计划、报执法检查结果。
“为避免出现年底突击赶进度的情况,各地区必须把任务往前排,要争取11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全年煤炭去产能任务,中央企业和省属国有煤炭企业要力争11月上旬完成。”连维良指出。
5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正式下发,中央财政设立了专项奖补资金1000亿元用于钢铁、煤炭去产能,今年下发的资金为276.43亿元。
对于资金落实情况,发改委表示,目前北京、河北、山东、江苏、四川、云南、宁夏等省(区、市)已将中央奖补资金全部拨付至地市或企业。
此外,山东、江苏、湖北、重庆、四川、青海等省市还积极筹措省级财政资金近20亿元,吉林、安徽、广西、湖南等省正在研究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方案。但也有地区尚未安排地方财政资金,主要依靠中央奖补资金来推动去产能工作。
在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方面,发改委表示,已开展两轮减量化生产和节假日停产放假情况督查暗访,对没有停产放假且未备案的14处煤矿进行了通报。在对全国年产30万吨及以下煤矿进行排查中,梳理出未列入去产能计划的煤矿3800处左右、产能4.8亿吨
在国土资源部组织的开展国土执法专项行动中,截至7月底,25个省(区、市)共梳理出近10多年来煤炭行业违法用地264起,违法用地面积26781亩;违法用矿189起,违法开采量4057.4万吨。
此外,在煤矿安监局组织的各产煤地区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自查中,13个省(区、市)依法对50处煤矿进行了处罚,其中责令停产整顿煤矿19处,停止采煤(掘进)工作面63个。能源局组织开展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专项行动中,各地上报未批先建煤矿项目148处、产能6.65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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