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延期42天后,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川煤公司”)发行的10亿元债券“15川煤炭CP001”,在2016年7月27日,终于全额兑付了。
知情人士称,困难重重的川煤集团之所以能够延期兑付这笔债券,是由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交通银行),联合其他3家银行,发放贷款给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川投集团”),然后川投集团再通过银行,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将资金借给了川煤集团。
川煤集团与川投集团,均为四川省国资委所属全资企业;川投集团现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刘国强,在2013年1月至2016年2月,为四川省国资委的主任兼党委书记。
鲜为人知的是,在这次债务违约之前,川煤集团还曾有一笔在2016年2月到期的10亿元中期票据,险些难以兑付。最终,同样以获得委托贷款的方式,暂时得以解决。然而,对本身仍然在持续亏损的川煤集团而言,接下来还有总计约两百亿元的贷款、应付票据和债券等需要陆续偿还。
持续亏损仍获AA评级
成立于2005年8月的川煤集团,注册资本30亿元,是四川省最大的国有煤炭企业和唯一的煤炭整合主体,旗下拥有川煤股份、攀煤公司、芙蓉公等约20家子公司。其公司官网介绍,其有员工5.1万余人,企业资产总额380亿元;煤炭年设计生产能力2050万吨以上。
2015年6月,川煤集团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即“15川煤炭CP001”,总额10亿元,年利率5.72%,兑付日为2016年6月15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这笔债券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泰君安),联席主承销商为交通银行。债项评级与发行主体评级机构均为成立于1992年的中国国内老牌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
新世纪公司做出的评级报告显示,川煤集团存在“煤炭行业下游需求不振,行业整体产能过剩,煤炭价格下行,煤炭企业面临的经营压力较大;川煤集团整体业务盈利能力弱,并已持续出现亏损。财务杠杆较高,财务费用进一步增长”等一系列风险。
同时,2012年、2013年及2014年上半年,川煤集团持续亏损,且亏损额度不断增加,分别为0.24亿元、2.62亿元和2.06亿元;资产负债率也持续上升,分别为77.48%、79.92%和80.87%
尽管如此,新世纪公司仍然给川煤集团做出了AA+,给这个债券做出了A-1的评级。
2015年10月,新世纪公司调整了川煤集团的评级,由AA+/稳定,调低至AA+/负面,债券评级不变。
根据2016年4月,川煤集团公布的财务报表,以及新世纪公司在同年5月27日,做出的“跟踪评级报告”显示:
川煤集团2015年及2016年一季度,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营业收入分别为82.52亿元和16.60亿元,同比下降23.36%和25.04%;净利润分别为-13.77亿元和-2.80亿元,同比下降93.17%和225.23%。
同时,负债进一步加剧。
2015年末,川煤集团债务总额为339.4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03%,资产负债率为87.94%,同比上升4.09个百分点。2016年3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进一步升至88.48%。其中,刚性债务余额,2015年为218.32亿元,占负债总额的64.31%,较上年末增加21.08亿元。
尽管如此,新世纪公司仍然给川煤集团以及这只债券,均做出了AA的评级。
前者的AA,代表公司“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很强;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对经营与发展的影响很小”;后者的AA代表“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实质违约债券延期42天兑付
十几天之后,即2016年6月7日,川煤集团发布“15川煤炭CP001”兑付公告。这份公告再次确认,兑付日为同年6月15日,内容没有任何异常。
然而,一个星期后,即6月14日,兑付前一日,川煤集团突然发布债券“到期兑付存在不确定性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称“由于目前公司资金链紧张,原计划的资金筹措方案目前尚未落实,15川煤炭CP001到期兑付存在不确定性。”
当天,新世纪公司的评级报告,也随之变脸:将川煤集团的信用等级下调至BBB级,意即“偿还债务能力一般,受不利经济环境影响较大,违约风险一般”,并将其列入负面观察名单;同时,将“15川煤炭CP001”的等级下调至A-3级,意即“还本付息能力一般,安全性易受不良环境变化的影响”。
第二天,川煤集团发布债券“未按期足额兑付本息的公告”。公告称,由于“煤炭产业产能过剩、煤价大幅下跌、新发行债券困难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资金链紧张”,因而未能筹措到足够的资金,不能按期兑付上述债券,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川煤“15川煤炭CP001”债券的违约,迅疾引起市场哗然。
“因为这是近年来全国第一起煤炭行业债券的违约,也是四川省第一起国企债券的违约,影响非常不好”,彼时,一位四川省金融界人士称。
这位人士亦称,导致该笔债券违约的直接原因是,“主承销商们,与川煤以及四川省政府方面,没有商量好一个处置的办法。”
6月21日,由债券主承销商国泰君安与交通银行,主持召集的“15川煤炭CP001”债券持有人会议在成都召开。
这笔10亿元债券的持有人共为14家机构,其中13家机构现场参会,代表7亿元债券面额;1家机构非现场形式参会,代表债券面值总额3亿元。
这些机构提出了“有权向川煤集团提起诉讼,包括追讨积欠的债券本息、违约金,以及向法院申请川煤集团进入破产程序”,“不进行债券股,不逃废债,保证本息兑付”等5项议案。
6月30日,川煤集团作出答复,承诺“不逃废债,(同时)将依靠政府支持,努力筹措资金,尽力兑付本息”。
7月27日,川煤集团宣布,“经公司和各方共同努力,克服重重困难,多渠道筹措资金”,终于在当天全额拨付了“15川煤炭CP001”的本金、利息10.572亿元,同时还拨付了932万余元的违约金。
至此,“15川煤炭CP001”债券危机告一段落。
钱从何来借贷还债已有先例
川煤集团还债的钱,从何而来?其公告语焉不详。
7月15日,川煤集团称,其在“按(四川)省政府与省国资委确定的资金筹措方案”,积极协调配合筹款;7月27日的公告则称,是“各方积极努力,克服重重困难,多渠道筹措资金”,才得以还债。
这具体的方案是什么?
一位了解内情的人士称,这只债券主承销商之一的交通银行,联手其他3家银行,先向四川省国资委下属另一家全资企业——川投集团发放了贷款;而后,川投集团将这笔资金,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将钱借给了川煤集团来进行还债。
事实上,早在今年2月,类似的“剧本”,就已经上演了一次。
2011年2月16日,川煤集团曾发行10亿元5年中期票据“11川煤炭MTN1”,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农业银行)承销,到期兑付日为2016年2月18日。
“在今年春节前,农业银行已经知道川煤集团无力偿还。”上述人士称。
当时川煤集团直接给四川省主要领导,提交了《关于川煤集团10亿元中期票据兑付可能违约的紧急报告》。
“在四川省委省政府出力解决的同时,农业银行下属支行也层层报告给农行总行,给予支持。”这位人士表示,最终,双方协商提出一个解决方案:农业银行贷款10亿元给四川省另一家省属国企——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川能集团);然后,川能集团再通过农业银行,发放10亿元委托贷款给川煤集团。
2016年2月,“11川煤炭MTN1”顺利兑付,此次事件未对外曝光。
川煤集团,两次涉险过关,但危机远未结束。
据相关媒体报道,截至到2016年3月底,川煤集团融资总额210.70亿元,包括银行贷款114.76亿元,应付票据20.62亿元,融资租赁7.82亿元,委托贷款10亿元,债务融资57.5亿元。
债券方面,除“15川煤炭CP001”外,川煤集团还有8只存续债券,合计金额47.5亿元,其中公募债券3只,存量规模13.5亿元;私募债券5只,存量规模34亿元。
在2016年5月27日的跟踪评级报告里,新世纪公司也表示,川煤集团“财务杠杆持续上升,2016年3月末资产负债率达88.48%,已处于很高水平,债务负担不断加重。未来1-2年将是公司偿债的高峰期,面临的集中偿付压力大。”
银行贷款方面,排在首位的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398.SH/01398.HK),截至2015年年底,共计35.74亿元;另外,还有承兑汇票4亿元。其次是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计12亿元左右。
上述了解内情的人士称,“四川省在2016年4月,成立了以副省长刘捷为组长的‘四川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这几个月刘捷牵头召集四川省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中国银监会四川银监局以及各债权银行,多次开会协商解决方案。”
除此之外,各债权银行几乎都在向各自省分行、总行打报告,希望也能提供一点帮助或解决方案。“据我所知,有的给川煤发放了贷款的银行,现在已经着手做几个月之后的‘收回再贷’准备了,也就是变相的‘展期’。”这位人士称。
如果未来,川煤的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是否可能如“15川煤炭CP001”债券持有人曾提出的“向法院申请川煤集团进入破产程序”呢?
数位四川的政界、商界人士均称,“(破产)几乎是不可能接受的方案,因为川煤的职工有5万多人。这是他们(川煤)获得政府持续帮助的最大筹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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