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我国太阳能光伏电池产品进出口总额81.2亿美元,同比小幅下降3.9%。其中出口额66.7亿美元,同比小幅减少4.1%,出口数量同比减少2.8%,出口价格同比下降1.3%;进口额14.4亿美元,同比下降4.3%,进口数量同比下降10.5%,进口价格同比上升6.9%。由此可见,近三年来,我国光伏电池行业经历了2012年国际主要市场“双反”的贸易限制后,发展进入严冬,2014年受国内市场拉动和国外市场需求回暖行业发展触底反弹,国内生产技术水平、产业规模逐步扩大,原材料供给充足,企业实力明显增强,摆脱了原材料和消纳市场“两头在外”的尴尬局面。
光伏电池出口略有下降
受补贴政策以及电价将逐步下调政策影响,国内市场上半年出现抢装热潮,光伏电池出口略有下降。从出口区域分析,出口传统市场北美洲光伏电池份额依然较大,且增幅明显,而对欧洲市场出口却持续下滑;亚洲市场小幅下降,拉美等新兴市场降幅明显。
2015年欧洲装机量约为8.6GW,2016年上半年我太阳能光伏电池对欧洲出口额为9.14亿美元,同比大幅下降28.4%,出口占比仅为13.7%,主要原因为欧盟对我实施“双反”后采取的价格承诺限制措施影响较大;我对亚洲出口额占比最大,达到39.6亿美元,占比接近六成,同比下降1.2%。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国对华光伏两次“双反”贸易摩擦背景下,出口北美市场依然大幅上升35.3%,占我出口份额的16.2%。
日本、印度、美国仍是我太阳能光伏电池产品出口主要国家,印度市场受“宏伟太阳能计划”强劲需求拉动,我对印出口大幅飙升;上半年,我出口光伏电池至土耳其市场出现抢装激增现象,使得土对华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2015年日本光伏装机量约10GW。2016年上半年,我对日本出口光伏电池居首,达14.2亿美元,占比21.4%,受补贴下降和市场饱和影响,同比大幅下降34.4%;2016年美国新增装机量约12GW,为抢占美市场份额,以缴纳高额出口保证金为代价,我对美国出口10.6亿美元,同比大幅上升41.2%;受印度尼赫鲁太阳能计划刺激(2022年计划光伏装机量达到100GW),我对印度出口激增,达到11.3亿美元,同比大幅增长151.4%,占我出口份额的17%,已超过美国居我出口市场第二位。
我对传统市场英国出口同比大幅下降42%,出口金额达3.3亿美元,居我出口市场第七位。但自2016年4月后市场将进一步削减补贴的政策引发了2015年底~2016年初英国市场光伏抢装热潮,从而引起了一季度我国光伏产品对英的相对激增出口。
一般贸易持续稳定增长
2016年上半年,我国太阳能光伏电池一般贸易出口额为44.5亿美元,出口占比66.8%,同比增长31.2%;加工贸易出口额为20亿美元,占比30%,同比大幅下降39.3%。一般贸易出口显著增长表明我国光伏电池制造水平不断提高,摆脱了原材料和市场双重依赖国外的困境,实现全产业链本土化生产和供给。
从国内出口省市分布情况分析,江苏、浙江和江西在我国光伏电池出口省份中排名前三位。2016年上半年,江苏省光伏电池产品出口额为30.7亿美元,出口占比46%,同比下降5.5%;浙江和江西省出口额分别为9.8亿美元和5.2亿美元,占比14.6%和7.8%。而2014年出口第三大省河北因主要企业重组等问题,导致2016年上半年出口继续大幅下降61.8%,居我出口省市第八位。
光伏电池产品出口问题多
我国仍是全球最大的光伏电池产品生产国和出口国。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2016年上半年我国光伏组件产量约27GW,同比增长37.8%,连续8年居全球首位,全年光伏电池片及组件出口有望超过120亿美元,增长5%左右。由于行业发展环境改善,2014年下半年到2015年底,我主要光伏企业相继扭亏为盈,前十家企业盈利水平超过15%。2015年,随着组件价格下降,使得光伏发电成本不断逼近甚至达到平价上网,以及各主要经济体对新能源产业的日益重视,预计2016年上半年全球光伏装机量继续增长,国内有望实现新增装机量突破20GW,累计装机超过60GW,超过德国成为全球第一光伏消费大国。
出口依存集中度高,国内市场火热但仍有障碍。当前我国一半左右的光伏电池产品用于出口,对外市场集中度和依存度相对较高。就目前国内光伏市场发展情况看,虽然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提振光伏行业,但现实仍存困难,融资难、建设成本高、产权纠纷、投资回收期长、并网难、补贴拖欠、限电、土地性质及税费等问题仍亟待解决,国内分布式发电实际安装量也严重低于预期。
出口市场结构未稳定,新兴市场存摩擦风险。近年我国光伏出口频遭贸易摩擦,对欧美传统市场出口受阻。2013年,印度、澳大利亚陆续发起贸易救济案件,2014年初美国第二次对我太阳能电池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出口加拿大光伏产品也有“双反”案件影响,当前整体看出口市场结构仍未稳定。2013年以来,日本、印度等新兴市场兴起,国内产品转口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等东南亚市场规避贸易限制问题,以及土耳其市场出台对华反倾销等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等情况,仍将是国际市场不稳定因素所在。我国部分光伏企业在新兴市场(印度和澳大利亚等)低价销售的苗头已显现,谨防该类市场贸易保护主义苗头和贸易摩擦案件死灰复燃。
行业盲目扩产明显,产能过剩苗头显现。我国光伏电池产品出口企业主要集中在江苏、山东、河北、上海、浙江等沿海一带。据海关统计,2016年太阳能电池产品出口额超过100万美金的企业逾300家,一些去年因资金短缺而濒临倒闭的小型光伏企业在国内形势一片大好、订单超负荷的刺激下,通过代工等方式扭亏为盈,重新开始挤占国内和国际市场。国内主要龙头光伏制造企业陆续扩产,仅前十家企业新增的产能累计超过10GW,极易在国内外市场行情呈较大变化情况下出现供需失衡。行业进入由市场主导形成的调整期和整合期,在此背景下,规范行业的出口秩序及相关标准、行业自律守则亟待设立。
第一,要实现国内市场和海外建厂双轨制发展。通过加大力度启动国内市场,以弥补可能出现的海外市场需求下降引起的整体需求不足。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完善提振光伏产业内需的实施细则,确保国内市场合理有序地建立和打开。此外,为光伏企业参与国内项目建立交流、合作机制,如在流通业领域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光伏企业在加速拓展新兴市场的同时,积极实施产业全球布局计划,通过海外投资设厂、海外企业并购等方式,采取本土化生产战略,推动国际光伏贸易格局加快演进。
第二,要多举措助力拓展新兴市场。当前全球对新能源产业重视程度日益提升,由政策支持“新生”的市场增多。建议我驻外使领馆、商协会等密切关注国外政策和市场竞争环境动向,为企业提供新兴市场最新动态资讯;通过对外援助项目,支持我光伏企业拓展新兴市场;金融机构为光伏企业量身定制产品,助其开拓新兴市场,提供金融、信保等支持。
第三,要推广出口市场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商协会及应诉企业实行“四体联动”机制,通过法律抗辩、政府交涉、业界合作等方法,积极应对国外贸易救济调查取得良好成效。建议以此机制为依托,吸取过往案件经验,打造权威的《全球光伏指数》。根据行业发展动态,建立全球光伏新兴市场贸易摩擦预警机制。
第四,要推动优质光伏企业和产品“走出去”。由相关行业组织委托“国家级光伏检验检测实验室”和相关权威光伏认证机构,由行业企业自发形成《光伏电池产品出口规范条件》和《中国光伏电池优质供应商名录》。重视对光伏行业关键装备、专用材料的分析和研制研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建立“光伏认证中心”,推动出口产品强制认证和国际互认,提供国际一流检测水平和相关绿色认证,推动我国光伏绿色认证国际化。
采取行业指导认证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办法,推动优胜劣汰,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出口秩序,通过市场机制形成合理的出口企业数量。可以引导行业向技术先进、品牌建设、综合管理水平高的方向发展,确保产业健康发展。
第五,综合施策加快行业整合。统筹考虑国内外市场需求、产业供需平衡、上下游协调等因素,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产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发挥市场机制在推动光伏产业结构调整、优胜劣汰、优化布局以及开发利用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营造出重品牌、重产品质量的企业更能迅速发展的合理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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