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18日发布通知称,5月中下旬,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组织主要产煤地区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等单位,形成若干小组,对“五一”期间煤矿停产放假和落实276个工作日制度情况进行了暗访、自查和督查。
5月上旬,中国改革报、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煤炭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电力报社抽调专门人员,对内蒙古、山西、陕西、宁夏、山东、安徽、河南、贵州8个重点产煤省区的118处煤矿“五一”期间停产放假进行了暗访。
从暗访结果看,绝大多数省区和煤炭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发7号文件有关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不安排生产的要求,在调查的煤矿中有95%做到了“五一”期间停产放假,山西、内蒙古、宁夏等产煤大省落实较好。
5月中下旬,未纳入重点督查暗访的18个产煤地区由省级煤炭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了自查。从反馈情况看,有关地区能够认真落实、积极响应,对“五一”期间煤矿停产放假和落实276个工作日制度均做出了具体安排,大部分煤矿“五一”期间做到了停产放假。
5月中下旬,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组织有关方面,结合前期媒体对“五一”煤矿停产放假暗访情况,对8个产煤省区节日煤矿停产放假和落实276个工作日制度情况开展重点督查。期间,督查组与省区和市县级有关部门和煤炭企业进行了座谈,广泛交流和听取了干部和职工的反映;实地检查了80余处煤矿,并随机抽查了生产计划、考勤簿、生产调度记录等资料。
总的看,绝大多数省区能够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部署要求,及时转发国家有关减量化生产文件,精心组织实施减量化生产措施,重新确定和公告了煤矿生产能力;加强部门间的协同监管,将减量化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列入重点内容。煤矿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及时调整减量化生产计划,编制实施方案并做好备案;建立停产期间和恢复生产的方案和专项技术措施,确保秩序平稳和安全生产。
通知指出,媒体暗访发现,山西焦煤集团沙曲煤矿、陕西彬县煤炭公司下沟煤矿、陕西中达集团火石咀煤矿、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大佛寺煤矿、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朱家河煤矿、淮南矿业集团新庄孜煤矿等煤矿没有停产放假或疑似生产。
山东、四川两省煤炭管理部门自查发现,山东省枣庄市级索、曹庄、北徐楼煤矿,泰安市华玫矿业,莱芜市辛庄煤矿,四川省华蓥市林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大竹县红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城西煤矿、威远县沙湾煤业公司未停产放假且未按规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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