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黑龙江太阳能发电装机增长7万千瓦,发电量4577万千瓦时,同比增长336%;吉林省新增光伏发电并网容量35.46万千瓦,同比增长28345.32%。另外,自2012年辽宁第一座光伏电站投产以来的三年多时间,该省光伏装机规模年均增长242.3%。
协鑫新能源副总裁许天长在近日召开的东北能源经济转型与光伏产业展望论坛上表示,今年以来,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激活了东北地区光伏等新能源的迅速发展,当前的光伏“北大荒”具有成为光伏“北大仓”的巨大潜力。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相对于全国其他地区,东北地区的光伏应用规模并不算太大,但目前该区域大部分地区光伏电站发电小时数远高于全国同类资源地区。在这背后,不仅反映出国家的政策支持,更能体现出本地政府部门、电网公司等实现能源经济转型的决心。如今,当地正在开展建设电力外送通道、提升新能源占比等方面的工作,为大规模开发建设光伏电站打开了方便之门。
基础良好电站建设条件得天独厚
众所周知,光伏最离不开的主要资源就是太阳能,这个产业说起来似乎有点儿“靠天吃饭”的意思,光照资源是产业的基础。
在东北地区,首先就是光照资源十分丰富。目前东北大部分区域处在II类地区的较高水平,年有效日照时间长。数据显示,黑龙江省全年太阳能辐射总量为120万千卡/平方厘米,年平均日照时数在2400~2800小时之间;吉林的西北部年平均日照时数可以达到2900小时以上;辽宁全省阳光辐射年总量则在100~200卡/平方厘米之间,年日照时数2100~2600小时。
东北不仅光照资源丰富,而且农业经济发达,土地等可用建设场所较多。现在,农光互补、林光互补方面优势较为明显。
据了解,黑龙江全省耕地面积960.1万公顷,是全国耕地最多的省份,国营农场也比较多,103个大型国营农场拥有耕地206.8万公顷,占全省的21.5%,占全国国营农场的4.3%;吉林耕地总量占土地总面积的30%,在全国排第9位,其中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约1639.32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辽宁林地面积569.07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47%,是各类土地中面积最大的一类。
另外,相对我国西部地区,东北电网比较完善,光伏电力接入通道相对齐备。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我国光伏发电成本不断下降,经济性不断上升。按照行业发展规划,到2020年,中东部地区建设成本降到每瓦7~8元,发电成本每千瓦时0.8元左右;西部地区建设成本降到每瓦6~7元,发电成本每千瓦时0.7元左右。由此不难想象,“十三五”期间,东北将可能成为光伏企业投资的新蓝海。
正视痛点着力破解“窝电”难题
就全国来看,在光伏产业发展上,各地也都会遇到一些新的问题:比如,江浙一带光照充裕,光伏企业近些年纷纷往里扎,但土地资源逐年匮乏,电价补助渐行渐远;甘肃、新疆等地区虽然土地资源丰富,但并网消纳能力差,致使弃光率居高不下。
对于东北地区来说,虽然目前有很多光伏发展的有利条件,但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电力需求必然下滑,与目前电力装机过快形成矛盾,“窝电”问题将有加重的趋势。数据显示,2015年,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同比下降1.7%,增速同比回落3.4个百分点。弃电现象频发。
为此,在今年7月1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推动东北地区电力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从供需两侧推动解决东北地区“窝电”问题,并明确了多项重点任务,其中首要的即为加快电力外送通道建设。
《意见》提出:今年开工建设扎鲁特至青州±800千伏直流工程,2017年建成投产,促进东北地区各类电源外送;到2019年力争实现赤峰地区(元宝山)电厂改接河北电网工程建成投产,增加清洁能源富集的赤峰地区向华北送电约200万千瓦。
在火电与风电建设方面,《意见》要求,严格控制煤电新增规模及建设节奏,在东北地区取消煤电项目190万千瓦,缓核煤电项目210万千瓦,缓建煤电项目357万千瓦。科学控制风电新增规模及建设节奏,弃风限电比例超过20%的地区不得安排新的建设项目。这对东北光伏产业来说,是一大利好消息,必将推动其实现更大的发展。
根据《意见》,今年将在东北地区选择若干区域开展电能替代试点示范,鼓励先行先试,编制实施方案,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此举将提升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届时东北电网的电力消纳能力将增强。
吉林作为风能大省,其中白城地区风资源丰富。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白城地区弃风现象严重。白城通过开展弃风供暖、弃风替代燃煤发电等方式,在城市供暖、高能耗企业发展、家庭用电、农业排灌、城市亮化等方面全面实施电能替代,进一步解决白城风电消纳问题。去年吉林全省替代电量超15亿千瓦时。
据了解,近年来,黑龙江省全面落实绿色能源发展战略,积极开展重点区域和领域电能替代推广工作,并大力推广电动汽车,截至2015年末,形成替代电量2.68亿千瓦时;目前辽宁则重点在城市集中供暖、工商业等领域推广电能替代技术,2015年共完成电能替代电量41.16亿千瓦时。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为适应光伏发电迅猛发展的需要,接下来将从促进电源结构优化、增强电源调峰能力等方面,进一步推动“绿色”电能替代,积极推进光伏的并网消纳。
转型发展振兴东北战略成重要助推力
东北地区作为我国老工业基地,能源消费结构单一,主要依靠煤。然而,片面倚重工业尤其是资源型工业的发展模式,使东北也一定程度上陷入了“资源诅咒”,众多资源型城市难以改变单一的产业结构,老工业基地的增长速度持续放缓。另外,目前随着煤炭去产能的步伐加快,未来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肯定是要降低的,能源转型升级发展已成为大趋势。
为此,今年4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这是继2014年出台的《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之后,国家层面出台的又一个强调东北地区要实现能源转型升级发展的文件。
以火电与新能源矛盾爆发、金融危机冲击的2008年为分水岭,当发展“低碳经济浪潮”席卷全球之际,国家电投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吉林省的能源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缩影。据了解,该公司作为吉林省唯一以发电为主营业务的综合能源类上市公司,为了实现转型发展,着力在企业自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自我加压、自我革新,完成了由单一火电向风、光等综合能源供应商的完美蜕变,在经济新常态下,如今走出了一条清洁能源新动能和传统火电改造双轮驱动的新路。
为了落实绿色低碳发展战略,早在2015年7月,辽宁省在印发的《关于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方案》中就明确提出:鼓励开发并网电站及分布式光伏电站应用产品,以应用带动产业规模提升和技术进步,努力打造辽宁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如今在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下,光伏发电项目现已遍及辽宁省14个市。根据相关规划,到“十三五”末,辽宁省66千伏及以下新能源装机总容量将达到727.54万千瓦,其中光伏占比109.3万千瓦。
黑龙江则审时度势,以中央提出的振兴东北战略为契机,紧紧跟随国家“十三五”能源转型发展战略,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利用其丰厚的光照资源,为光伏产业在黑龙江省的大发展大开绿灯。
在广袤的东北地区,国家振兴东北战略已经成为了重要推动力,力促当地光伏产业积攒力量,大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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