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电力体制改革,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电力工业科学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社会各界包括电力行业,都深刻认识到,新一轮电改,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能源革命的重要支点和具体实践。
自2015年3月中发9号文出台至今,电改时间表已翻过去一年半。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电力企业和各有关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下,电改正稳步向前推进:输配电价陆续核定、电力交易机构相继组建、售电公司踊跃成立、电力直接交易规模不断扩大,改革成效初现。
作为本轮电改首批综合试点省份,云南省认真贯彻电力体制改革精神,严格按照中发9号文制定本省改革方案,做到了“方向准、路径对、措施实”,同时在具体实践上又能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如在电力交易中心的筹备阶段,创新采用公开招募方式选取交易中心股东和市场管理委员会理事,得到市场主体的热烈响应。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发9号文确定的交易中心三种组建模式上,云南选择了股份制形式,且经过充分协商,形成了电网公司相对控股、市场主体多方参与的新模式,尤其是在股比结构上又向前迈出了 一大步,开创了本轮电改市场交易机构组建形式上电网公司占股最低的先河。有专家认为,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的组建模式,是从各方能共享改革红利原则出发实现的重要突破,既可以充分调动市场各方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又能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对于下一步全面、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和引领作用。
本轮电改推进至今,当务之急就是严格按照中发9号文的精神,又好又快推进改革落地。“好”就是方向要对、要符合电力体制改革要求、要符合全社会福利最大化和更多市场主体的利益;“快”就是不能坐等观望,动作要迅速,要尽快释放电改的红利,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稳增长贡献力量。如果说在方向上还有不明晰的,那就认真学习中发9号文;如果说在行动上有什么拿不准的,那就严格遵循电改6个配套文件。
电力体制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庞大工程,很多工作都是首创性的,没有先例可循,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凝聚各方智慧、寻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大胆创新、形成合力,相互借鉴、不断优化完善,探索更科学、更合理、更贴合市场化发展方向的方式方法,走出更契合国情、省情的电力市场化建设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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