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高院出台服务保障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的意见,提出将依法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建立跨行政区划的大气污染案件管辖制度,并鼓励法院大胆依法使用环保禁止令,及时制止大气污染行为,为环保工作提供坚强的法治后盾。
河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未来对具有重大影响、社会广泛关注、可能受到地方干扰和跨行政区划的大气污染类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可报请省高院根据具体情况指定管辖或提级管辖。同时,河南省高院要求各级法院大胆依法使用环保禁止令,及时有效制止大气污染行为,对环境污染者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特别是对于污染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要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行政执法机关限制或剥夺污染企业从事特定行业的权利。
此外,河南省还将从环境保护执法机关、科研机构、高校、律师界、鉴定机构等单位中聘请专家、学者,组成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构建“多元共治”的保护平台,为大气污染类案件审判提供智力支持,同时建立审判、检察、公安和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司法、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相关部门间联动,形成强大的保护合力。
上一篇: 南昌小蓝经开区:让“双创”在大地激流涌动
下一篇: 再论浮力做功抬轿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