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浙江省发改委获悉,浙江省自今年起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其在政府部门新采购的车辆中占比不低于50%。
浙江省发改委近日公布的《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省财政从今年起每年设立3亿元、五年共计15亿元的新能源汽车专项财政扶持资金,由各地统筹安排用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价格补助、充换电设施建设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补助。
同时,按照市场化方式联合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共同组建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和相关配套产业发展。
根据规划的规定,浙江省将大力推进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3A级以上景区、机场通勤、城市快递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结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新购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50%。公共服务业领域机动车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