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市发改委获悉,关于下达本市2016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六批)的通知已经下发。上海节能减排专项资金8187.82万元,项目共4个,涉及建筑节能、生活垃圾分类、污染物减排等。详情如下:
关于下达本市2016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六批)的通知
沪发改环资〔2016〕103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委、市环保局、市绿化市容局:
你们报来的资金使用计划申请函(沪建建材[2016]465号,沪农委[2016]26、132、166、209号,沪环保防[2016]253号、沪绿容[2016]254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将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共4项,计划下达节能减排专项资金8187.82万元(详见附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计划
1、根据《上海市建筑节能项目专项扶持暂行办法》(沪建交联[2009]816号)和《上海市建筑节能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沪发改环资[2012]88号)有关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上海自然博物馆等5个历年度建筑节能示范项目补贴资金846万元。
2、根据《上海市“十二五”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减排实施方案》(沪府办[2013]9号)有关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奉贤区四团镇绿旺牧场等2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减排项目补贴资金3933.68万元。
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交通委等六部门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环保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14]23号)、《关于调整本市老旧车辆提前淘汰补贴政策的通知》(沪交科[2015]1409号)等有关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16第九批1809辆老旧汽车淘汰补贴资金1418.45万元。
4、根据《上海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支持政策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12]109号)有关规定,安排2015年度各区县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补贴资金1989.69万元。
二、有关要求
请根据上述资金安排计划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