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安委办下发《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城市燃气锅炉压力容器管道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市燃气锅炉压力容器管道专项安全检查。
根据部署,9月10日前,相关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至9月20日前,县(市、区)城市燃气和锅炉压力容器管道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牵头对城市燃气和锅炉压力容器管道企业(使用单位)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市级相关部门组织进行重点抽查;9月20日至30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城市燃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等整治工作分别进行专项抽查。(记者 陈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