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日,国家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发出一篇题为《国家出台太阳能热发电价格政策促进友好型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的消息,称国家发改委已发出《关于太阳能热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核定光热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1.15元,这一消息旋即在光热发电行业引爆,业界一扫久等电价不出的焦虑与不快,光热发电市场迎来正式启动。
1.15元电价始末
自2015年9月3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示范项目建设通知以来,光热发电行业便苦等示范项目电价政策出台,CSPPLAZA在其网站上专门为此设置了一计时器,用于计算自去年示范项目启动至电价正式发布的耗时,今天,这一计时器终于可以停止在第337天。
从去年9月30日算起,光热示范项目电价的出台耗时近一年,但如果从这个行业在中国开始萌芽算起,行业期待电价政策的出台已有10余年。但严格意义上来讲,这一示范项目电价政策的孕育时间是自2015年11月完成示范项目评审开始,至今年8月正式结束。
时间回溯至2015年11月,示范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即宣告完成,并由此结果产生了一个建议电价,光热行业彼时惊讶于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并由此寄希望于电价于2015年年底前即出台。但事与愿违,此后数月内关于电价政策未能取得进一步的进展。
今年五一过后,光热电价问题正式列入价格司电价处的工作日程,5月4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牵头组织召开电价政策研讨会,这被视为是政府部门开始正式着手确定电价政策的一个积极信号,至今年5月下旬,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已基本确定了本轮示范项目执行1.10元的电价政策。
但这一电价普遍低于行业预期,且在理论层面也不具备保证示范项目取得成功的较大可能性,为此,在随后的几周时间内,以中控太阳能为代表的部分入选首批示范项目最终名单可能性较大的项目方通过各种渠道尝试向上层反映了这一电价过低的问题,拟通过这种努力为光热行业争取一个相对合理的电价。
经过多轮争取,发改委层面同意就光热电价进行再次调研,以确保电价合理。今年6月29~30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官员首次赶赴青海德令哈调研光热电价问题,此次调研为电价从1.10元调整至1.15元打下了基础。
今年7月下旬,电价基本被确定为上调至1.15元,随后开始进入签字发文流程,至9月1日,官方正式发布电价政策公布的消息,但目前尚未见官方的红头文件发布。
释放了什么信号?
从官方消息来看,可以明确该电价仅仅适用于国家能源局组织实施的首批1GW示范项目,约20个示范项目的最终入选名单此前已经由国家能源局确定,预计该名单将很快正式由国家能源局对外公布,随名单公布的应还包括示范项目的执行细则。
至于业内关心的国家能源局是否会征询示范项目入围者的建设意愿来决定是否将其纳入最终发布名单这一问题,目前尚无法完全确定,国家能源局方面在示范项目申报启动会上曾经表示将会征询,如有嫌电价过低而放弃的则由后续项目替补,但最近也有可靠消息称,政府层面已改变这一策略,最终名单中包含的近20个项目已是经过优选出来的,不能因为前面的不干就把质量不太好的项目替补上去,这也就意味着国家能源局层面将可能不再征询项目方意见,如果项目方不干则可能直接作废,最后有多少项目就支持多少项目。但据CSPPLAZA目前掌握的项目名单信息,在1.15元电价的支持下,放弃项目开发权的项目方应该极少。
而未能入选本轮示范项目名单的项目将无法享受该电价支持,但以二连浩特可再生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为例,国家能源局批准执行的特殊项目另有说明按示范项目有关规定开展建设的,则有望额外获得本轮示范项目电价的支持。另外,根据此前光伏电价政策文件的惯例,西藏自治区较为特殊,在西藏开发的光热发电项目应可另行就单个项目申报电价政策。
官方消息称将鼓励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太阳能热发电企业采取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绿色信贷、土地优惠等措施,这也与发改委价格司此前的态度相一致,中央层面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基金压力较大,其期待地方层面通过地方性政策支持分解这一压力。另外,目前出台的1.15的电价低于最终入选示范项目名单的项目申报的平均电价,若再依托地方政策的辅助性支持,可更大程度上保证示范项目取得成功。
官方消息的第二段再度明确是对一定的装机规模进行价格支持,而非所有项目,并说明了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对光热发电经济性进行探索和试验,同时防止产业盲目扩张。这表明政府层面不希望重蹈光伏盲目扩张的覆辙,同时对光热发电的经济性仍存疑虑,当然,这本身也就是本轮示范项目开发的目的之一,即通过本轮项目的实践验证,证明光热发电可调可控的稳定电源属性,证明其成本下降的潜力,为十三五10GW光热发电规划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
另外一个关键点是,官方消息称2019年以后将适时完善太阳能热发电价格政策,逐步降低新建太阳能热发电价格水平。虽然其并未直接明确本轮示范项目可享受电价政策的期限条款,但已间接表明了2019年降低电价的意图。结合此前的可靠消息源透露的信息,本轮示范项目可享受1.15电价支持的前置关键条件之一是入选示范项目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此前国家能源局层面也曾就该时间点的设置作过研究,这一时间点的设置从政府和行业两个角度综合来看,相对适中,可防止部分示范项目业主手握项目而迟迟不建、并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本阶段对光热的总体补贴规模,但这也对项目开发商提出了要求,如何在未来的两年零三个月的时间内完成示范项目建设,并达到验收标准,对有技术和项目实践积淀的项目方而言,问题并不大,但对于各方面准备工作不足,项目融资和整合能力较弱的开发商而言将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由于目前官方发布的仅是一消息而并非正式的通知文件,我们尚无法准确解读该政策文件释放的进一步信息,电价正式文件及示范项目名单以及附加的执行细则预计将在下周对外公布,我们将保持持续关注并进行进一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