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说:
9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贵州省上半年经济形势的调研报告,报告称在调研中,贵州省存在特有的问题,如电力直接交易量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靠行政干预。
据悉,目前贵州2016年省内交易签约电量417亿千瓦时,占电网售电大工业用电量的80%左右,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5.5%、发电量的21.5%;周边地区跨省交易签约电量50亿千瓦时。
在今年1—5月,实际完成交易量117亿千瓦时,合同兑现率为83%。
但是,这样的规模和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却是政府要求电力企业让利的结果。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记者曾在2016年8月派出团队赴贵州采访,下面这篇《尴尬的自由恋爱》,是对于电力交易中心、发电商等参与各方观点的真实记录,很好地折射了发改委提及的“政府要求电力企业让利”的现状。
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成立较早,在电改9号文出台之前就于2015年2月开始试运行,并在今年4月份成立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电网公司占股80%,贵州能源产业投资集团占股20%。此外,电力交易系统已投入运营,并全国首创电力交易指数。
交易模式怎么样?
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定位非盈利,未来会收取相应的注册费、管理费等费用以维持中心运转。我们从省经信委了解到,目前中心费用为贵州电网公司垫资。
12家电网企业、10家发电企业、14家电力用户组成的贵州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也已到位,其中贵州电网公司为主任单位,国电投金元集团、中国华电贵州公司和贵州开磷(控股)集团为副主任单位,贵州电力交易中心负责人任秘书长。
在彼此的职能定位上,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是执行部门,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决定电力交易的规模、价格,政府则对相关政策有否决权。
在交易模式上,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以双边协商为主、季度竞价交易为辅,也尝试过挂牌交易。
在合同管理及履约方面,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电力签约合同都是长期协议,按年签约、月度计划,并实行按月考核。
“因为企业对未来经济形势的预估会有偏差,这就直接影响到用电量,所以一年会有几次合同调整机会。为了减少偏差,我们建立了退出机制,如果签约电量与执行电量低于一定标准,就会有相应的惩罚、警告和退出约束。今年1~7月份合同履约率基本都在80%以上”,贵州省经信委电力协调处龙鑫对《能源评论》说。
贵州开磷(控股)集团规划发展部长陈健告诉我们:“企业连续两个月合同履约率达不到50%,就会被取消电力交易中心主体参与资格;在某个月履约率未达80%,则该月用电量全部执行大工业价格,这是为了保证各参与主体都有契约精神,合理估计自身用电计划”。
改革红利得释放
贵州省矿产资源丰富,依托矿产资源形成的化工、有色、冶金等各类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在贵州省第二产业中占据重要位置。而这些企业绝大部分都属于能耗大户,电费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很高,一些产业如黄磷、电解铝等甚至占到了4成、5成以上,对电价的敏感度非常高。
随着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贵州省在推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的过程中,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造成工业用电量下滑。省内煤炭产能过剩问题突出,市场供大于求,消费疲软,煤炭企业迫切希望通过电力市场改革寻找出路。化工、有色、冶金、磨料等行业用电成本偏高,降电价的诉求强烈,希望通过降低用电成本,来稳住企业的生产经营。
贵州省2015年发电总装机容量超过5000万千瓦,发电1930亿千瓦时。以“西电东送”为主的跨省电力交易为750亿千瓦时,占到总发电量的将近40%,而且价格与省内工商业用电价格倒挂。
在工商业不景气的背景下,在水电和新能源发电全额消纳的前提下,火电过剩已经越来越明显,如何稳住、提高发电小时数,哪怕是降低上网电价,来换取市场,已经成为火电企业面临的生死攸关的重大课题。
2015年,498家电力用户和16家发电企业在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电力直接交易,全年交易电量172.42亿千瓦时,占省内售电量的20.4%。
2016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更是呈火爆态势。
贵州省能源局发布的《贵州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情况》数据显示:上半年,全省累计完成交易电量157.8亿千瓦时,减少企业电费支出20.3亿元。
用电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建设的积极性非常高。“在盈亏平衡点上,每度电涨1-2分钱,企业就要大幅亏损,每度电降1-2分钱,企业就能明显盈利。电价对企业的经营影响实在是太大了。”贵州磨料协会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以受益最大的电解铝产业为例,中铝贵州分公司年用电量在70亿千瓦时左右,在2016年3月实行直购电后,扭转八年来的亏损局面,4月份就实现盈利500万元,并且5、6月份的利润呈现翻倍增长。
然而,贵州省独特的资源禀赋和工业产业结构——矿产资源丰富、依托矿产资源发展起来的工业对电价高度敏感且占据省内工业的重要地位、工商业用电相对丰富的电力资源价格偏高、火电过剩且呈加剧趋势、电网企业亏损等,决定了贵州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动力和成效。因地制宜的、甚至可以说是倒逼的贵州电改样本,或许难有复制、推广的空间。
价格机制待完善
一位亲历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人士这样描摹贵州近两年的电改:“2015年,直供电交易还是由省经信委指导,准确的说是计划定向,政府分配用电企业与发电企业,带点平均主义色彩,有点拉郎配的意思。2016年,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可以自由恋爱了”。
尽管从“拉郎配”到“自由恋爱”,但距离“皆大欢喜”尚远,一些突出问题还明显存在。
作为“工业牙齿”,磨料也是用电量较多的行业,用电成本占生产成本的40%左右,贵州磨料行业全国排名第二,多为民营企业构成。
贵州磨料协会有关负责人对这场改革的感触是,尽管贵州的水电和火电资源都很丰富,但是与磨料行业老大的河南省和老三山西省相比,贵州的工业电价偏高,即便通过电力市场交易降电价之后,每度电还是要高6-7分钱。
也有多个内部人士透露,虽然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可以直接交易,但在价格上,贵州目前还是实行分类指导,限定火电厂最大降价幅度。
第一类是电解铝、大数据,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自主协商确定价格,不受限制;
第二类是磨料、钢铁、电解锰、黄磷等九个行业,在国家发改委核定的上网电价基础上,发电企业最多降价7分钱;
第三类是其他行业,发电企业在核定的上网电价基础上,最多降价1分钱。
在电力过剩的当下,发电企业为争夺用户,与第二和第三类企业签订的交易价格都是政府指导的最大降幅,失去了市场竞争的意义。
不少用电企业对此规定表达了相似的意见,电价不应该对用户有所歧视,提议取消分类指导,扩大发电企业在核定上网电价基础上的降幅区间,用户和发电企业根据供求关系,在降幅区间内自由协商,更好地发挥市场在电价形成机制中的作用。
一方面实行市场化双边协商交易,一方面限定发电企业降价幅度,我们理解这是贵州省根据发展实际和平衡各方利益而推出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阶段性措施。
但是,这种由政府主导的、有着浓厚的半计划半市场色彩的模式,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让电力回归商品属性的要求的距离还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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