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新社19日报道,中国运煤船“深能1号”所属公司——中国深圳能源运输有限公司当天与澳方达成庭外和解,同意支付2960万美元(约合1.97亿元人民币)赔偿。
2010年,“深能1号”在大堡礁触礁搁浅,造成污染和损害。但中国公司和澳政府在这起事故的责任和赔偿数额上一直分歧严重。澳大利亚政府要求中企赔偿9000万美元,中企则认为要价高得离谱,表示只能承担250万美元赔偿。
对于19日和解结果,澳“绿色和平”组织大堡礁保护人士塔格质疑中国公司的赔偿“严重不足”。大堡礁海洋公园管理局主席赖歇尔特说,尽管对耗费6年时间达成的和解赔偿十分不满,但对于大堡礁生态系统来说,这笔赔款也算是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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