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份,全国没有发生较大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设备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8月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起数同比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相同。发生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
8月份,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一般电力设备事故,同比相同。未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同比相同。
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
1、8月10日,国电投所属中电国际甘肃中电酒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西风电场作业人员在对10千伏开关室乙母线所带开关进行预试清扫时,触碰带电触头,造成1人死亡。
2、8月13日,福建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在内蒙古至胜利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变电工程项目36号铁塔施工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内蒙古东部电力公司。
自然灾害造成的电力人身伤亡事故
8月14日,中电建集团所属水电五局白鹤滩项目部在三峡集团白鹤滩水电站3号泄洪洞施工时,顶拱发生坍塌,造成1人死亡。
注:以上统计数据执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599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205号文)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单一供电城市电力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国能电安〔2013〕255号文)。
电力安全监管司
2016年9月18日
下一篇: 济南四小区用上“电能替代”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