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对临沂换流站~临沂变电站1000千伏交流输变电工程项目作出了批复,该项目将新建1000千伏临沂变电站,新增变电容量2×3000MVA,新建临沂换流站~临沂变电站2回1000千伏交流线路2×58公里。本网特整理相关内容如下: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临沂换流站~临沂变电站1000千伏交流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鲁电发展﹝2016﹞62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上海庙~临沂特高压直流送出需要,解决系统短路电流超标问题,构建完善山东特高压交流电网,提高山东电网安全稳定性,同意建设山东临沂换流站~临沂变电站1000千伏交流输变电工程。
项目单位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二、项目建设内容:新建1000千伏临沂变电站,新增变电容量2×3000MVA,新建临沂换流站~临沂变电站2回1000千伏交流线路2×58公里。
(中间略)
四、项目单位要优化主要用能工序的设计,切实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山东济南~枣庄~临沂~潍坊1000千伏输变电工程临沂1000千伏变电站项目名称变更的函》、《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山东济南~枣庄~临沂~潍坊1000kV输变电工程临沂1000kV变电站建设用地预审意见》(鲁国土资函﹝2016﹞144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70000201600112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临沂换流站~临沂变电站等3项1000、50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鲁环审﹝2016﹞63号)、《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关于印发山东临沂换流站~临沂变电站1000kV交流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的通知》(电规规划﹝2016﹞169号)、《山东省工程咨询院关于临沂换流站~临沂变电站1000kV交流输变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鲁工咨能字﹝2016﹞383号)、《山东省工程咨询院关于<临沂换流站~临沂变电站1000kV交流输变电工程节能评估报告书>的评审意见》(鲁工咨社字﹝2016﹞415号)等。
六、项目单位要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规定办理。
八、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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