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这个词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从2012年起,“能源“渐渐扎根于人们的生活,在2016年的现在,“能源”已经成为经济生活的热点词。
根据《中国能源发展报告2016》显示,2015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43.0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0.9%,增速比2014年放缓1.3个百分点,是1998年以来最低增速。与此同时,我国节能降耗和生态建设成效显著,能源消费强度明显下降,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6%。
近日,中国发改委公布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方案,选择在浙江省、福建省、河南省、四川省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2016年做好试点顶层设计和准备工作,2017年开始试点,2019年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
什么是用能权?
指企业在一年内,经确认可消费各类能源(包括电力、原煤、蒸汽、天然气等)量的权利,和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并称“四权”。
什么是用能权有偿使用?
指企业在能源消费总量预算化管理的前提下,依法取得用能权指标,并按规定一次性缴纳用能权指标有偿使用费的行为。而用能权交易,就是在区域用能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企业对依法取得的用能总量指标进行交易的行为。
中财办副主任杨伟民称,建立“四权”初始分配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创举,目的就是要解决好上述矛盾,把经济手段和行政办法结合起来,更好地激励节能减排减碳。
《方案》指出要制定科学的初始用能权确权方法,区分产能过剩行业和其他行业、高耗能行业和非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单位和非重点用能单位、现有产能和新增产能,实施分类指导。
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高耗能行业可采用基准法,即结合近几年产量、行业能效“领跑者”水平以及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确定初始用能权;其他用能单位可采取历史法,即近4几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平均值确定初始用能权;结合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从严确定新增产能的初始用能权。
随着国家对能源愈加重视,经济市场也逐步对能源市场有了新一步的手段。
目前,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能源金属交易中心已经正式上线。交易中心以“大宗现货电子交易+现代仓储物流”为核心经营模式,以建立国内最具竞争力的现货交易平台为目标,努力实现能源、金属类大宗现货商品,线上交易、结算,线下交收、仓储、物流的全过程服务,推动现货市场改革,践行一条绿色、健康发展之路。
与此同时,辽商所正在布局进军新能源领域,辽宁联合商品交易中心与中国华电集团辽宁分公司达成共识,共同出资建设新能源材料交易中心。新能源材料交易中心项目整体建成后将成为东北最大的集新能源产品技术研发、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电力项目开发,技术培训、光伏发电、电子交易平台服务、仓储物流、金融服务于一体化的新能源材料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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